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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品牌评选不能迷信政府立规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叶鹏 2013-10-08 0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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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消费者在上网了解家居建材、奶粉、服装、家电、汽车等产品品牌信息时,网上各种版本的“十大品牌”,让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记者调查了解到,企业只要交钱就能获评“十大品牌”。有专家建议,各行业产品品牌的评选,应由政府制定出行业规则和标准,由市场自由竞争形成企业和消费者都信得过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违规者要受到处罚。(10月7日《新京报》)
  
  “十大品牌”评选乱象纷呈,交钱参选并获得“十大品牌”荣誉的一些企业,骗取消费者信任并由此获得溢价收益。遏制这种乱象,直观的思路就是报道中专家提出的建议,即由政府立规并强化监管。
  
  由政府制定规则、标准并开展监管,看似最直接、最能取得短期效果,但从长远来看,却根本不可能根治行业和市场乱象。首要原因就在于:“十大品牌”活动的评选主体,多数与政府主管部门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很多单位甚至就是从部委到各级地方政府的挂靠单位,或是从主管部门脱钩、改制而建立的所谓民办组织。在行使相关行业管理的职能、建章立制的时候,主管部门常常委托这类组织开展,后者怎么可能主动设计出断自家财路的严格监管办法?主管部门实际监管也将面临责任单位就是关系单位的尴尬,一般情况下并不会采取尽职干预更不要说严厉处罚。
  
  行业评价本身属于社会管理的范畴,社会管理领域出现运转乱象,应当通过进一步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来保证社会组织在获得自治管理空间和权利的同时,担负对应的责任;而不宜动辄以问题、乱象的存在“开倒车”,重拾政府扩权介入的路数。
  
  政府监管市场的基本原则,是确保国家法规、产品标准得到执行,避免违反法规、低于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并危害消费者利益,而绝不是主动介入到评优环节。事实上,监管部门在履行本职之外,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和人力去额外承担评优或管控行业内部的评比等工作。
  
  有人可能会担忧,如果政府不管,“十大品牌”评选乱象很可能会继续下去,消费者权益就得不到保障。实际上,遏制企业虚假包装和宣传以及评比乱象的最好办法,就是鼓励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对企业提起诉讼,特别是要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让无良企业付出沉重代价。应允许消费者发起维权起诉时,将“十大品牌”一类收费评选活动的主办机构一并列为控告对象,要求后者承担连带责任。政府主管部门要做的,是确保消费者、企业等当事方都能通过合法方式发出声音,严厉打击企业通过特殊公关方式删帖、屏蔽媒体报道甚至报复维权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文/郑渝川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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