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进入一般意义上的学校系统,而依靠家庭、网络等社会资源进行教育,这种“在家上学”或曰“在家教育”模式,在当今社会有着一定的市场。表面看来,这种“在家教育”模式有点儿类似传统农耕社会的“私塾”,但从传统私塾教育模式跟国家正规教育体系无缝对接的事实来看,当今“在家教育”模式,跟正规教育体制之间的衔接,显然存在不小的罅隙。
作为相对独立于正规教育体系的“在家教育”,虽说有着一定的市场,但无疑只能是“小打小闹”。在当前公办教育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大环境下,即便是具有一定规模的私立学校和民办教育,其发展仍旧存在力不从心的地方,力量薄弱的个人“在家教育”的发展前景,可想而知。
当然,由于“船小好调头”,“在家教育”可以更灵活,更有针对性,更能避免当今教育体制长久郁积下的诸多弊端,但“在家教育”面临的首要障碍,就是身份的合法性问题。《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要进入学校教育的规定,就使得“在家教育”面临一个不合法的尴尬地位。
不止如此。教育不只是提升智识这么简单,教育的过程同时也是人的社会化的过程。对于相对封闭化的“家庭”来讲,学校的大环境对于人的社会化显然有着更积极的意义。因此,即便家庭拥有足够的财力、物力和精力等雄厚资源进行“在家教育”,也无法确保受教育对象能够享受一个较好的社会化过程。况且,“在家教育”的家长主体资格、教育规范以及能否跟正规学校教育建立衔接制度,都是“在家教育”不能忽视的问题。
应该看到,“在家教育”之所以受到一定程度的青睐,跟当前教育体制存在的弊端有很大关系。素质教育进展缓慢,教育体制活力缺失,不能较好地做到“因材施教”,而作为社会稀缺资源的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的尴尬现实,又让教育发展不仅在城乡之间,而且城市内部、乡村内部多呈现出畸轻畸重的发展危机。不得不说,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在家教育”需求有了很大的市场。
“在家教育”多元化教育需求应该引起重视。“在家教育”的需求作为教育多元化的形式之一,应该给予支持。对于“在家教育”的合法性问题,应该通过修正相关法律进行保障,从源头上为教育多元化发展做出宏观保障。除此之外,在“在家教育”的细节,比如教材选择、课程设置、程序规范以及与公立学校建立衔接机制等方面,更应该有着明确的可操作的配套措施。对于那些“在家教育”,主管部门还要定期进行效果评估,确保“在家教育”的实际效果。
“在家教育”之所以受到青睐,反映出作为公共产品的现行教育供给无法有效满足教育需求,教育的供给和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要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对“在家教育”予以支持的同时,根本措施则在于改进现行教育体制中与时代发展和教育需求不契合的部分,对教育积弊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在教育的闳阔目标和微观需求之间找到契合点。当然,这一切都要放置在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化分布的大背景下进行。
文/凌国华
来源:红网
作者:凌国华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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