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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改革关键是要保护中小投资者权利

来源:红网 作者:唐崇华 编辑:艾伦 2013-11-23 00: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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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这是对我国A股市场发展的重要决定,虽然这个信号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有点出乎意料,但这是大势所趋。
  
  我国股票市场创立二十年,在跌撞中前进,也广受诟病。这些年来,股市中出现种种问题,令投资者失望或不满,其根源还是发行审核制度。在目前的核准制下,权力集中于证监会发审委,人为的审核限制了股票供给数量,导致上市公司在寻求上市的过程中粉饰业绩或者造假。由于上市核准难,很多难以上市的企业只有走“借壳”的捷径,从而导致垃圾股在重组预期下被爆炒。因上市的新股少,所以新上市股票“三高”(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资金)现象突出,导致多数“炒新”的投资者出现亏损。要改变A股市场的种种沉疴,必须下猛药。所以,我们对注册制改革寄予希望。
  
  从核准制到注册制,反映一个国家股票市场的成熟度,即市场化程度。注册制最大的区别是证券监管部门职责的改变——从实质审核向形式审核转变。今后证监会将只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准备性、全面性、及时性进行审核,但不对公司的投资价值和持续的盈利能力作出判断,真正的还权于市场,还权于投资者。
  
  注册制的特征概括起来为:上市权放在交易所,证监会起监管作用,协会起自律作用,法律起底线作用。证券监管部门公布股票发行的必要条件,只要达到所公布条件要求的企业即可发行股票。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并制成法律文件送交监管机构审查。一旦企业造假上市,则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的公司高管及中介机构责任人均需承担民事赔偿和法律责任。
  
  A股发行若实行注册制,从长期来看应该是资本市场的重大利好。可以预期,注册制推出后,市场新股将会激增,发行价格将会降低,A股的估值中枢将会下降,现存的新股“三高”现象会得到有效解决;市场供求关系和组成结构改善后,“壳资源”不再稀缺,垃圾股不再被爆炒。好的企业(股票)投资者会争先购买,而业绩差的将会被自然淘汰。证监会监管重心后移,不再管理发审,这样就会腾出手肃清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和造假的处罚力度,更好地维护投资者权利。
  
  当然,注册制推出后,市场新股激增,投资者面对繁多的新股,对于标的选择将需要更加专业的眼光,事实上其投资风险也进一步加大了,这对于习惯听消息、炒概念的A股投资者将是一个考验。还有一点要提醒的是,A股目前的存量投资者要注意观察动向,掌握注册制推出的时间节点,避免在股市供需改变下资金分流冲击、整体估值下降以及市场规则不完备给自身利益带来损失。
  
  从核准制到注册制,要有一个过程,并不能一蹴而就。证监会主席肖钢称,注册制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需要修改现行证券法,也需要市场参与主体,包括会计师、投资银行有能力去做调查。他强调,中小投资者的权利保护要加强,这需要司法制度改革特别是民事赔偿制度的改革。事实也是这样,从实质审核过渡到形式审核,必须要有配套的法律、制度建设,匹配严格的惩治措施、退市制度等。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条件成熟后方能推出。不管是专家预计的两年还是三年,我们关心和期待的是一个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而不是一团乱麻。
  
  文∕唐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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