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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条”是“特权意识”的自我约束?

来源:红网 作者:三斗米 编辑:司马清 2013-11-26 0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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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西安市,有路过西工大东门的市民付先生看到,路边停放的不少车窗上张贴着违法停车告知单,不仅仅是社会车辆,路边停放的一排警车车窗上也张贴着违法停车告知单,“警车在路边胡乱停着,但是告知单贴得毫不客气”付先生讲到,但与以往不同的,这一次违法停车告知单的主角是路边的一排警车。(11月25日《华商报》)
  
  “警车也会被贴条?”“是不是做做样子?”“是真的吗?”相信看很多人看到警车被贴条会发出这样的疑问。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在不是执行任务的时候,不得使用警报器、标识灯具,不享有相应的道路优先通行权。就连军车,除了执行军事任务外,在日常通行中也不具有特权。所以,有法律法规保障的前提下,警车贴条就不显得那么“意外”了。
  
  其实,警车违章受处罚,看似一件小事情,实则不然。因为,警车是国家机器的象征,在一定程度上还代表着“法”,还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很多人看来,法律是公正的,如果对警车违章违法行为不进行处罚,就会让普通百姓看到“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事实,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不公正,从而使他们对法律失去信心。在一个国家,如果公民对法律没有了信心,还有比这更可怕的事情吗?
  
  西安市交警队处理警车违章,如同左手处理右手,是否会下狠心,是否作秀给市民看,很难说。要想证明违章处置是动真格的,就要将处理结果公诸于众,坚决处理违法司机:个人出罚款、驾照按规定扣分、驾驶员扣工资、待岗甚至辞退等。这种“广而告之”的处置结果才能让大众信服。
  
  尽管很多人仍存疑义,警车被“贴条”,那么警方的“特权意识”就能随之而去吗?很明显,某种程度的特权意识还可能长时间存在于某些警察的心里,这些“特权意识”还会通过一些简单的行为表现出来,一时半会是消除不了的。但我们也应该欣喜地看到,西安的公安机关已经开始向自己的“特权”开刀了,不管“真心”与否,至少“自我约束”“特权意识”的勇气难能可贵。
  
  俗话说:“正人先正己。”除了公安机关外,拥有特权的部门还有很多,向西安警方一样就应该有责任约束自身的“特权意识”和“特权行为”,不要再把自己置于公民之上。并且还要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法律法规的制约,只有这样,特权意识才能渐渐地消除掉,社会才能更加和谐。
  
  文/三斗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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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斗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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