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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供暖”以令“污染费”的醉翁之意

来源:红网 作者:吴江 编辑:艾伦 2013-11-29 00: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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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有网友向河北新闻网爆料称,保定安国每家每户收100元空气污染费,绑定暖气费一起收。记者与安国市政府办一位工作人员核实了解到,今年首次按户收取空气污染费,每户100元。(11月26日中国经济网)
  
  既然连炒个菜都有着污染空气、导致PM2.5超标的重大嫌疑,使用暖气所带来的污染排放,其实更加有目共睹。事实上,但凡冬季去过北方城市的人们,恐怕都会对冒着浓烟的供暖烟囱印象深刻,为了室内的温暖,所带来的环境排放与空气污染,不可谓不怵目惊心。于是,按照“谁污染谁埋单”的原则,暖气费假如仅仅是涵盖供暖成本,的确还并未承担由于供暖所带来的环境污染这一溢出代价,从这个角度来看,绑定暖气费的空气污染费,未尝不是将供暖的外部性与环境责任落到了实处。
  
  乍一看来,每家每户收取100元空气污染费,由享受供暖福利的家庭,为供暖所带来的环境排放承担经济责任,某种程度上,其实与享受了出行便利的车主支付“燃油税”并无二致。不难设想,在捆绑了空气污染费之后,取暖才算是支付了相应的环境溢出成本,那些冒着浓烟的供暖烟囱,有了每家100元的污染费,不知道会不会不再成为冬日里的一道景观。
  
  不过,空气污染费的收取,究竟该谁说了算,又能不能随意捆绑,恐怕本身值得商榷。毕竟,民众生活中可能造成污染排放的其实远远不止取暖,假如说暖气费可以捆绑“空气污染费”的话,照此逻辑,恐怕可以被捆绑收费的还大有借口。例如,每个家庭都少不了要产生生活垃圾,是不是也可以因为扔了垃圾便捆绑一个“垃圾污染费”?真若如此的话,“暖气污染费”之后,恐怕用不了多久,“厨房污染费”、“厕所污染费”都将接踵而来。
  
  而按理来说,即便污染费征之有理,但如何收,收多少,显然不能信口开河,而理应有精细的测算,具体到每户收取100元,这额度究竟从何得出,与供暖所造成的污染有何相关性?假如连污染费征收的测算依据都付之阙如,便随意征收,谁能保证这“污染费”,不是“欲收之费,何患无辞”呢?
  
  更何况,既然叫做“污染费”,顾名思义,其实已指明了其去向必须用于排污的控制或污染的治理,然而,相关部门却是只知收费,对于收取这笔费用的考虑和安排,则茫然无知。与之对应的则是,10月份中央财政安排50亿元资金,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具体包括京津冀蒙晋鲁六个省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向治理任务重的河北省倾斜。那么,“空气污染费”的收取,究竟是上述资金仍有缺口,还是巧立名目,以污染之名,行收费之实,恐怕未必全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吧。
  
  基于此,对于排污行为,固然不应纵容,更不能污染了白污染,但对于污染费的收取,显然也需收之有道。具体而言,除了污染费要收得有依据,并确保其去向的公开透明,真正用于污染治理之外,污染费的收取,也同样应当前置到生产环节,而不应对公众的基本生活过度介入,甚至连吃喝拉撒等基本需求,都被扣上“污染”的帽子。至于挟基本生活需求以令“污染费”,恐怕早已离题万里,更凸显醉翁之意。
  
  文/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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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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