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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终结科研腐败

来源:红网 作者:向阳 编辑:易木 2013-12-19 00: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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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广州市科技与信息化局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原处长张实涉嫌受贿一案,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这是广东科技系统腐败窝案开庭的第一案。(12月18日《南方日报》)
  
  一个科研单位要保持正常的运转,靠的不是科学家或科研人员,而是那些能给单位争取科研项目即能搞到资金的人。如果有了资金,课题和科研人员都好办,如果没有资金支撑,就算你有再高的科研水平都是白搭。以至于在中国,为了获得重大项目,一个公开的秘密就是:做好研究还不如与官员和他们赏识的专家拉关系重要。毫无疑问,科研经费都是纳税人的钱、国家的钱,用于科技创新的钱,用于实现中国梦的钱,怎样才能把这些钱用到刀刃上,终结科研腐败黑洞,是当下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现行的科研经费制度不完善,使腐败有“漏子”可专。我国当前科研经费管理基本实行课题负责人管理制度。课题负责人掌握课题经费的使用支出管理大权,经费支出采取现金交易方式,课题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课题受托单位科技处审核、财务处报销。而庞大的财务单据造成财务人员审核困难,报销人拿来的票据凭证是否真实合法,财务人员很难审核出来,这是科研腐败存在的制度和技术上的原因。
  
  监督制度执行不到位,成了摆设。科研项目经费划拨出去以后,至于项目负责人何时花、怎么花,基本上不闻不问,更不用说必要的监督检查。只在最后验收时,看看发表了多少论文、有没有核心期刊、缺不缺专家鉴定等。以至于验收成了“宴收”,几方当事人各取所需、弹冠相庆。
  
  当然导致科研腐败的原因还有,但说到底就是权力过于集中,少数人定项目,不公开不透明。那么,如何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这种现象的发生呢。科研制度本身的完善当然是必要的,应展开科研项目管理的调研立法工作。改革我国的科研体制,对科研人员实行阳光化“年薪制”,将科研经费“置于阳光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科研项目申请验收方面的监督也有用处,但关键还是要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铲除科研腐败,不是惩处几个“蛀虫”那么简单。真正把科研人员从“申请经费”中解放出来,专心研究工作,才能真正达到提高科研水平的目的。
  
  文/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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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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