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广州房价是涨还是跌的“神仙打架”硝烟未散,这边,广东省财政厅与卫计委又就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总额“干”上了。如果说,上一轮的“神仙打架”揭开了“统计口径”这块政绩遮羞布;那么这一回,则把舆论关注的目光再度引到社会抚养费这个常谈常新、却又无人搞得清的话题上来。
按照知情人士的说法,计生部门最多只掌握有多少人该缴交社会抚养费,但是具体交了多少,在流程内应该不清楚。言下之意,似乎在说“财政厅的数据是准确的”。但既然省市计生部门“不掌握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数额”,那么14.56亿元这个数字又是怎么得出来的呢?进一步而言,即便是26.13亿元这个“肯定没错”的数据,也仍有颇多值得追问的地方。比如,这26.13亿元的社会抚养费是从多少人身上收取的?每一笔的征收额度是否符合规定标准?财政又是如何使用的,是否用于补偿社会、又具体抚养了谁?这其中有无存在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问题?
之所以如此刨根究底、死咬不放,一方面固然是因为这些问题确实存在,但更重要的还在于,广东省此前对于“公布社会抚养费”这个问题的态度相当消极。根据《新京报》的报道,今年7月1日,浙江律师吴有水曾向全国31省份人口计生委和财政厅申请公开去年度社会抚养费相关信息,结果唯有广东、江苏两省明确拒绝,理由竟然是“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求无关的政府信息”。基于此,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这一次公开的数据是否掺有水份?
事实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到今天,诸如“三公”经费支出数量、社会抚养费征缴总额等,已经不存在要不要公开的问题,而是如何公开、公开到何种程度的问题。如果仅仅只是笼统地公布一个总的数据,从方便监督角度来说,是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的。只有将每一笔、每一项的来源去处详细地说清楚、列明白,公众才能够评判其征收、使用是否合理,权力有无滥用,从而行使监督权利。
遗憾的是,尽管舆论千呼万唤,但到目前为止我们看到,包括广东在内的各省份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公开仍仅仅停留在总量的层面。甚至,作为公共财政“守夜人”的审计部门,也多年未对社会抚养费进行过审计。如此,即便财政厅、卫计委口径一致、数据相同,难道就能保证社会抚养费不是一笔“糊涂账”吗?
文/王垚烽
来源:红网
作者:王垚烽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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