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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准广场舞的“高音炮”呼唤社会治理

来源:红网 作者:寇军 编辑:易木 2014-04-01 00: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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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多次交涉无果后,温州市区新国光商住广场的住户们下了血本。他们花26万元买来“高音炮”,和广场舞音乐同时播放。住户们说,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3月31日《都市快报》)
  
  本来是一种老来乐的广场舞,除了如今的“高音炮”以外,以前的泼粪、鸣枪、放藏獒,各种办法用上了,可最终依然不会让跳广场舞的身影销声匿迹,说明广场舞不是不能跳,而是有的广场舞影响了其他人的权益,需要有所节制,这就是共识。
  
  问题是,从自身权利的角度,跳广场舞的舞者、广场附近的住户都有自己的立场,无法简单地判断谁对谁错,可见,只有把权利具体化才能更清晰。从个案中的对立状况来看,广场舞与广场住户之间的纷扰,似乎又成了一个始终无解的结,那么就需要在共识的基础上建立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
  
  出台“广场舞公约”或许是一种很好的办法,但是,如果没有很好的宣传,广场舞的舞者与广场的住户不了解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实施的过程中,还会出现问题。从广场舞的问题出现以来,双方之间存在的纠结,单单依赖彼此的博弈、谅解,其实并不会得到真正彻底的缓解或者消除。
  
  也就是说,第三方的力量需要发挥重要的作用。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各类社会组织,一旦比较全面地了解双方的合理诉求,找到了矛盾产生的症结,居中协调,总是可以让广场舞的舞者和广场的住户各得其利。正如使用“高音炮”来“对付”广场舞舞者的住户所说,“对抗不是目的,只想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寻找一条科学合理的解决途径。”
  
  你跳你的舞,我放我的“高音炮”,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双输”,而缺乏沟通的基础和中介是首先需要正视的问题。用传统的政府管理的办法,不仅要有可以依据的法律法规,还要有区别于往常的方式手段,“老革命遇到新问题”,社会管理创新真的不是一句空话。
  
  围绕广场舞而引发的社会现象,一方面是老龄化社会无法回避的状况之一,另一方面也是社会治理体系不得不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还是对于社会治理方式的一种考验。让广场舞的舞者、广场住户以及第三方等各种主体,共同参与到规则制定过程中去,并且设置好监督的机制,广场舞问题的治理也就会有一条通路。
  
  文/寇军

来源:红网

作者: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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