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过汽车年检的,没曾想连人力板车都要年检,潜江交管部门还真是“标新立异”。事实上,针对“汽车年检”也遭受国人诟病多年,当然,引来诟病的并非“年检制度”本身,毕竟,考虑到汽车构造的复杂性,以及性能障碍可能引致的安全隐患,汽车按时年检也是应该的,并且也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真正引来车主不满的,还是附着于年检之上的各种弊病,比如年检流于形式,比如存在权力寻租。所谓年检,多数时候成了车主们不得不承受的“雁过拔毛”之重。
如果说汽车年检尚且是穿着“消除安全隐患”的马甲,那么所谓板车年检,则完全是赤裸裸的“雁过拔毛”。首先,在现行的道路交通法中,是找不到相关的法律条文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成为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行政伦理,潜江交管部门的“板车年检”明显是跟法对着干;其次,考虑到人力板车的属性,即便存在安全隐患,当事车主完全可以通过肉眼观察发现,何至于需要当地交管部门的“年检”呢?当地交管部门又能提供什么样高科技的检修服务呢?
面对舆论的追问,当地交管部门把延续多年的“年检”收费,说成是“城市管理费用”,还美名其曰为“方便管理”。如果真的是基于城市管理的考量,不得不追问的是,钉上牌照和刻上年检字样,怎么就方便管理了呢?有了牌照和年检,确实能够真实地掌握人力板车的数量,但掌握了数量就算是“方便管理”了吗?人力板车既然作为当地一种合法的运输工具,以“贴牌和年检”来人为划分非法与合法,这算不算是人为设置门槛呢?
即便是为了管理,这样的以收费代管理。方便的是管理还是收费呢?根据交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说法,收费是属于服务性质的,实在看不明白,连停靠都要收费管理,何来的服务呢?既然不是年检收费,为何要贴上年检的标识呢?如此看来,即便方便管理是完全看不出来,管理混乱倒是一览无遗了。
遗憾的是,对于交管部门明显不合理的“服务性质收费”,竟然通过了物价部门的审核,让“管理收费”有了名正言顺的幌子,这样的权力同盟,罔顾法理,无视民权,实在是令人遗憾和不安。
“方便管理”常常成为公权力搪塞舆论的说辞,这样的空泛且缺乏说服力的说法,连内部“都说不清楚,还需要去了解一下”,所谓“方便管理”,又何以服众呢?
文/周俊
来源:红网
作者:周俊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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