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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犯错,“一号”难辞其咎

来源:红网 作者:庞俨哲 编辑:刘艳秋 2014-05-23 00: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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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汝阳县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王某系新安县政协原副主席高某的司机,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就在这10个月内,王某通过购买假餐饮、住宿发票,虚开加油发票报销的方式,骗取公款47万余元。(5月22日《河南商报》)
  
  领导司机,被一些人称为“二号首长”,级别不高,但有着“特殊权力”。一些领导司机只因为是领导身边的“红人”就胆大包天,打着领导的旗号为自己、亲友办私事或参与某些中介有偿活动,成了无所不能的一方霸主。新安县政协原副主席高某的司机王某,就深谙此道,不到一年的时间竟然骗取公款47万,令人瞠目结舌。
  
  笔者认为,“二号”司机能如此“生猛”,“一号”领导难辞其咎。首先,是“一号”对“二号”疏于管束。领导一般比较忙,对于司机只知道“呼来唤去”,却极少对其教育。有的领导原本就认为管教司机与己无关,那是专门机构的事,而专门机构又因其是领导的“贴身人”而对其放任不管,于是领导司机便长期处于管理和约束的“真空”之中。一个缺乏管理和约束的人能不“眼睛长到头顶上”,胡作非为吗?其次,是“一号”的私情使然。领导与其司机可以说是形影不离,司机万事都为领导着想,领导心中难免会生出一些特殊的情感,有时候当遇到领导不方便出面的事情,往往有司机出面搞定。有了特殊的关系,“破例”的特殊关照也就在所难免了。
  
  所以,要革除“二号”的“生猛”,应该从“一号”下手。管好领导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谨防他们胡作非为,决不能让他们打着领导旗号利用领导的权力或影响为所欲为,谋取利益,决不让“感情”、“人情”来替代原则,这既是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也是对领导自己政治生命的珍惜,更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负责。
  
  此外,“领导司机”的现象,还应当通过制度加以规范,让领导司机回归本位,不再充当所谓的主角。随着国家对公车的不断治理,地方各级相关负责人在规范公车经费、公车使用的同时,也应高度重视公车人员的管理。对于那些“二号首长”,各地方纪委要制定出切实有效地监管办法,最好将领导司机的违规违纪行为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录用紧密联系,对于违规违纪的行为轻的批评教育,重的坚决调离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法律制裁。
  
  文/庞俨哲

来源:红网

作者:庞俨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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