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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资人“验明正身”,应列为招商引资前置条件

来源:红网 作者:徐林生 编辑:吴海刚 2025-08-23 18: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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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林生

据界面新闻8月21日报道,今年初,湖北随州市政府与一家名为“航投未来能源公司”(实为“西安航投未来能源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签署158亿元投资协议,计划打造固体火箭动力系统产业链基地,年营收目标超300亿元。官方消息称其为区域发展的重大突破。但媒体追踪发现,该项目背后投资主体“航投未来能源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国企背景疑点重重。其股权链条层层穿透后,最终指向一家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中心”的机构,而该机构被市场监管部门标注为“涉嫌假冒,已立案调查”。

8月20日,涉事公司登记机关——江西上饶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中心”并不存在,其名下公司为“假国企”,目前正在通过公告程序,撤销其登记。

这是8月份媒体揭发的第二起涉政府招商骗局。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4月,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与苏文签下了“郏县东坡书院综合体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项目计划投资33亿元。日前,苏文标榜的“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被媒体揭发纯属虚构,当地政府也证实上述项目已作废,涉事机构将被注销。

招商引资,是各地政府一项重要工作。一个好的招商项目落地,不仅可以拉动地方经济、提供就业岗位、增加财政收入,还可激活一个产业,打造上下游产业链。

但是,上述两起涉政府招商骗局表明,一些地方招商工作存在不容忽视问题。特别是在对投资主体及其实控人的基本信息没有进行严格审核的情况下,轻信他人不实信息,进而作出错误决策,导致难以挽回的后果,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通常而言,对如何开展招商工作,各地政府有一套清晰指引,每个流程都有人审批把关。有的对重点项目的重点环节还指定专人负责,以保障项目尽快落地。这些安排,对推进招商工作无疑十分必要。

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政府遭遇招商骗局并非个案,类似事件不时见诸媒体。追根溯源,政府部门未对拟引进的投资主体“验明正身”是重要因素,值得关注。大数据时代,核查企业相关信息并不复杂。像上述两个招商引资骗局,假如政府部门在项目可研或立项前安排专人核实,“假国企”“假外籍院士”等关键信息不可能成为“漏网之鱼”,拙劣骗局在“验明正身”阶段就会被成功识破。

因此,各地政府应当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指引,出台针对性举措,将对投资主体“验明正身”列为招商引资的前置条件,在未对洽谈对象(投资人)关键信息予以全面核实的情况下,不予开展项目可研工作。必要时还可实行“首核负责制”,明确“验明正身”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所核信息准确无误,让别有用心者无所遁形。这不仅有助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有利提升政府形象,也是依法行政应有之义。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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