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霞面对记者采访时,说了这样一段话:“他们让我吃各种药,把我双眼蒙上,从我头顶直接刺入钢针,还要通电,每周三次,我越喊越证明我有精神病。我跟他们说我没有精神病,求他们放我回家,但是没有用。后来我就好几次自杀,他们终于叫家人接我回家。”
一个正常人被囚禁于精神病医院132天,遭受各种各样的折磨,如果不是采取极端手段自杀,医院怕担“死人”的责任,也许吴春霞将就这样“被精神病”下去。笔者不自觉地想起电影《飞越疯人院》的情节,一个人在荒谬的情境下是多么的无奈。不过这种无奈,却在上访的人群中时常发生。其中最有名的当属武汉钢铁集团职工徐武了。
当权力与权力合谋,编织一张阴谋的大网,罩住芸芸众生,谁能逃脱?即使幸运逃脱掉,也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在这里,吴春霞撇开精神上受到的折磨不说,业已患上了高血压和高血脂,可能还丧失了生育能力。
面对如此惨剧,谁应该负责?首先,周口市公安局难逃其咎。为了政绩为了维稳,将正常人先拘留再送精神病院,视党纪国法于无物。其次,河南省精神病院玩忽职守沆瀣一气。作为一家专业性的精神病医院,一个人正常与否难道还分不出来吗?背后,无非透漏出对权力点头哈腰的奴态。
吴春霞是悲剧的,同时又是幸运的。“总之谁违法我就要追究谁的责任”,她说到做到,也得到了应有的公正。但是事情不能就此止步,应继续追责,追究公安局与精神病院的相关人员的责任。倘若仅仅将板子打在机关单位上,里面的责任人毫发无损,谁敢保证他们不会再犯?
再者我们应该看到,不受约束的权力,犹如一只猛兽,随时都可发狂,将人们吞噬。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但是治国的需要,也是每个人免于恐惧的自由。
文/于涛
来源:红网
作者:于涛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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