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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拔先“考廉”,让干部增长廉洁记性

来源:红网 作者:朱海滔 编辑:夏熊飞 2014-07-22 00: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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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关就暂缓任用”,如此具有“杀伤力”的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在陕西、甘肃等地正全面铺开。在“凡提必考”的原则下,不久前,甘肃白银市有138名干部因为考试成绩不满60分而被取消考察任用,其中县处级干部21人。截至6月底,陕西共有345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7月21日《人民日报》)
  
  廉政能否“考”出来?有人认为,因为一场考试就暂缓干部任用,太过武断?官员廉政与否,不是一场考试能考出来的。干部任前“廉政考试”是形式主义,这种做法将廉政教育表面化、形式化、简单化,无异于隔靴搔痒,对于反腐倡廉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也有人表示,“能力很强,综合素质突出,但因为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被卡住了,是否有些不公平?毕竟领导干部侧重的还是能力。”
  
  对此,笔者以为,虽然官员廉政与否不是一场考试可以说了算的,但不能因此而否定廉政考试的作用,连廉政知识、法律法规都不熟悉的官员,怎么保证他上任后廉洁自律?陕西省纪委宣教室副主任崔利民说得好,“就好比一个司机,交通规则考试合格并不能代表他以后驾车就不违规、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但我们同样不会因此而否定交通规则考试的必要性”。正如甘肃省纪委负责人说:“有些人对廉政的必要性认识不够,没有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日后出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对这样的糊涂官,不提拔也是情理之中的。
  
  而且,对于领导干部的学习,特别是廉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是开开会、发发文件就能起到好效果的。特别是在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缺少刚性约束的情况下,有些干部忽视廉政法规制度的学习,常以各种理由不去参加学习。同时从查办腐败案件的情况看,多数违法乱纪者在身陷囹圄后忏悔,自己对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知道得太少,这些都让警醒我们必须增强反腐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一些强制性手段,促使其认真学习。所以,要提拔先过“廉政考试关”是很有必要的。
  
  干部是否提拔重用先过“廉政考试关”,就是以考促学,强制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强化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廉政法纪知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眼过千遍不如手过一遍”。干部任前“廉政考试”,是让干部增长“廉洁记性”的好方法,可以让领导干部对有关规定进一步了解,让廉政法规的条条框框,进入脑海中,牢记于心,强化其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意识。有朝一日,当他伸手时,说不定那些条条框框,就能忽然冒出来制止他。
  
  当然,任前廉政考试只是反腐倡廉的一种辅助手段和方法,考高分的不一定是清官,考低分者也不一定是贪官,成绩过关,并不意味着思想过关。廉政考试并不能根除腐败问题,其只能作为促进领导干部学习,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一种手段。如陕西省纪委常委高山说,“我们推行这一制度,目的不是把大家‘考倒’,而是督促大家‘学好’。”所以,我们在强化干部廉政教育和建设方面不仅要以考促学,更要以学促用,建立健全严格科学的干部教育和任用的长效管理机制,促使干部在做人、做事上都能过好党风廉政建设关,才能真正有效促进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文/朱海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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