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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官案”咋就成了“烂尾案”?

来源:红网 作者:朱少华 编辑:刘艳秋 2014-07-30 0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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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年仅20岁的女子房云云因在江苏省常州市6次入室盗窃,犯盗窃罪,被该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由于有8个月身孕,房云云依法进入妊娠待产、监外执行刑期。这个判决旋即引起房云云的疑惑,她给出的原因出人意料:我明明作案是8起,为什么只追究6起?据房云云称,她除江苏省作案6起外,还于取保候审期间在安徽省合肥市两次入室盗窃,且第二次作案后被合肥警方人赃俱获。(7月29日《大河报》)
  
  不仅是当事人房云云犯迷惑,谁看了这样的结果也无法理解。按道理,检察机关公诉被告人时,都会把罪行收集的更全面,依据更充分,目的也就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威严,让犯罪嫌疑人得到更严厉的惩处。但是在这个案件中,小偷在取保候审中再次作案,更是被警察现场抓获,人赃俱获。而且盗窃的案值惊人,据当事人回忆,总价值达五六十万元。按说像这种行为,监察机关在公诉时,必然会要求法庭从重惩罚嫌疑人。但是结果却让所有人大跌眼镜,在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时,公诉机关只是公诉了前面的一些案子,而对后面两期偷官的案子只字未提。监察机关不提,法庭在判决时当然也不考虑。这让小偷一头雾水:自己犯下的那两起案件哪里去了?
  
  当然小偷的迷惑还不止这些,在后两起案件中,小偷不仅盗窃来了数百张购物卡,还有很多礼品和几本房产证,其中有一个300多平方米的别墅,还有一个1800平方米的土地证等。这些东西令人震惊,更极有可能牵连出重大贪腐案件。小偷原还指望供出这些东西能够立功呢,可现在这些东西连同小偷犯下的案件都被合肥的监察机关不提了。这到底是为了什么?这位20岁的女小偷都不怕承担责任,我们的检查机关又怕什么呢?公安局承认有这两起案件,但合肥蜀山区检察院却称至今没有收到这两起案件的材料。那数百张购物卡连同冬虫夏草、房产证、土地证等难道都长了翅膀?
  
  尽管我们不能武断的认为小偷偷官员这么严重的案件就这么不提了,这里面肯定有什么蹊跷。但至少这里面让人质疑的空间很大。公安部门在办完案件后肯定会将卷宗全部移交给检察机关。而现在公安局承认办过这样的案件,检察机关却称没有接到,是公安局没移交,还是检察院有人动了手脚?这里面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这个案件之所以被曝光,就是因为案件办成了“烂尾案”,不仅让社会质疑,连小偷都看不下去了。因此,这个案件必须有人担责,这是检察院工作疏忽,还是某些人故意想放贪官一马?更或许有人想拿这个案件和官员做交易呢。但不管怎么说,现在该到了揭谜底的时候了。不把某些人请出来亮亮相,不仅对不起观众,也辜负了某些官员高深的演技。
  
  文/朱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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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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