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在上世纪80年代,原国家计生委、公安部就联合下发了通知,即使是针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也不得自立限制落户的法规。同时在7月10号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计委再次强调,坚决禁止将计生政策与新生儿落户、低保等挂钩,坚决反对不结扎不落户。不管看与不看,文件就在那里,不管信与不信,“文件说”也就在那里,所谓的“报道那是媒体说,不是文件说”,是混账说。
为什么说是混账说?众所周知,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为了解决上世界急剧增长的人口给国家和人民生活带来的危机,出台了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确保让中国人口处在土地及自然资源相匹配的合理区间,使有限的生产资料和社会福利普及到每一个人,饿有所食,住有所居、病有所医。但是,就是这样一项利国利民的国策,到了地方,却与教育、户籍、甚至社会保险福利等挂钩,人为地形成了两张皮。不论是80年代原国家计生委、公安部联合下发的通知,还是前不久国家卫计委的例行新闻发布会,都一再强调计生政策不能与新生儿落户、低保、结扎等挂钩,可到了地方,不仅挂钩,还无视媒体对政策报道,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
那么,令行不止,何也?
首先是地方政府的“懒政”思维,一方面源于公民对法律的理解不透,被一个又一个所谓政策法规连环套套住,单纯的群众自认违反政策法规,也就放弃了对自己应有权益的争取;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权力不受约束,运作空间宽大,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将一些与公民有关的福利政策与行政政策捆绑到一起,以国策来“要挟”公民执行;再次是上级行政机构对地方政府这种漠视国策的行为问责不力,无形中放纵其漠视行为。
国策固然要严格执行,但在执行的过程中,不能越界,更不能以侵犯公民个人权益为前提,应在法律的框架内合理执行。将孩子落户与大人的结扎与否捆绑在一起,不仅是政策所不容许的,而且还有知法犯法的嫌疑。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不是一句空话。由于社会日益进步与政策改革滞后,计划生育带给民众的伤害已经不少,比如抄家封门,拉牲口,甚至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引产以及社会抚养费去向不明等等,令公众诟病不已,试想,让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就要代父母受过,这种拿婴儿作要挟的行为又是何其混账和冷血?
好在政府高层的决策给公众提供了依法维权的保障,开始去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诉求,但是,在多年固化的强权思维之下,公众争取合理权益诉求的道路仍显的有些逼仄,这就需要权威部门的介入和推动,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两张皮游戏进行加强治理。
首先,大力推动政策的落实和执行,确保其在法律框架内的严肃性;其次,加强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对不依法执行、另出政策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斩断不合理的捆绑乱作为。否则,利国利民的国策在执行中就会走上祸国殃民的偏道,给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带来莫大的伤害。
文/董国昌
来源:红网
作者:董国昌
编辑:夏熊飞 实习生 肖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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