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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度提高独生子女费是时候了

来源:红网 作者:于文军 编辑:刘艳秋 2014-08-14 0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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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曾经成为整整一代人的家庭记忆。但是,从1982年起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的这一奖励政策,32年来很多省份几乎没有什么变化。5-1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在目前物价水平下,几乎可以忽略。是否干脆取消?抑或存留?已成为一个现实的尴尬问题。(8月13日《南方都市报》)
  
  上世纪80年代初,每个普通员工每月的工资是四十多元钱,5元钱的独生子女费相当于工资的1/10,但现实购买力强,当时物价低,1斤猪肉8角钱,1元钱能买13个鸡蛋,5元钱能买的东西不少。因而,5元钱的独生子女费在普通百姓的收入与消费中,很有分量,很有吸引力。正因为如此,大多数家庭响应国家号召,只生了一个孩子。因此,5元钱的独生子女费也对推动我国的计划生育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不言而喻,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5元钱的独生子女费只具有象征意义,失去了当初政策制定时引导群众少生优生的实际意义,对当前年轻人的影响更是微乎其微了。如今,到小饭店吃一碗面条还得近二十元呢!
  
  星转斗移,沧海桑田。尽管如今又出台了“单独二孩”政策,但计划生育政策并未失去现实意义。当下,国内人口总量仍在持续增加,只是增速放缓而已,在相当时期内人口总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比较大,控制人口总量依然是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国策,起码计划生育政策能有效缓解人口过快增长、缓解资源环境的压力。既然如此,对独生子女家庭应该提高待遇、给予照顾。
  
  和上世纪80年代初相比,目前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已经上涨了几十倍,而独生子女费的提高速度显然太慢,应当考虑现实物价水平等因素,调整提高独生子女费。以当前的消费水平,独生子女费起码应提高到约占目前平均工资的10%左右较为合理,并且应建立动态平衡机制,使其与物价水平等因素保持同步变化。
  
  事实上,近几年,国内不少地方在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都适当增加了独生子女费的奖励标准,但大都是从每月5元增加至10元,或将享受奖励的年限从“到独生子女14岁止”提高到16岁或18岁。前不久,海南省人大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大幅提高了独生子女费,明确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每月领取不低于1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子女年满18周岁。海南的做法具有标杆意义,尚需继续优化这项政策,也期待其他地区跟上来。
  
  改革三十多年了,硕果累累,应当让推动改革的主体——百姓分享改革的成果,而领取独生子女费者是推动改革的重要贡献者,大幅度提高独生子女费,是让改革主体分享改革成果的题中应有之义。因而,大幅度提高独生子女费,不仅仅是社会公平问题,也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政治考量。
  
  文/于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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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文军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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