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武威发生了这样一件令人发指的事情:当地一犯罪团伙以辱骂、恐吓、威胁、哄骗等手段先后组织十多名中小学生卖血,每人平均每个月要卖2次血,每次400毫升(600克),犯罪分子每人每次可获利220-2200元不等。(8月15日光明网)
好一个丑恶的事件,好一个令人发指的事件,为了贪欲,居然有人做出胁迫未成年小学生集体卖血这样的恶事。这样的事出现在某一地区,出现在某一个卫生部门,是时代之耻,其罪当诛,不可饶恕!
在这一事件中,应该追究哪一些人或者哪一个部门的责任呢?首先要对胁迫未成年中小学生犯罪团伙的成员进行严肃查处,由于他们的威逼利诱和恐吓,孩子们在身体还没有完全发育的情况下被迫卖血,并且每次卖血达400至600毫升,一个月卖两次之多,给孩子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这样唯利是图的犯罪嫌疑人就要高举大棒不能姑息,就要在追责中重判。
其次对于当地教育部门应该追责,中小学生出现这样的事件,学校的教师应该发现,应该及时报警制止,事实上在发生学生献血伤害事件很长时间里,学校教师和领导居然没有发现,是真没有发现,还是教育部门不负责任呢?或者是对出现的事件有什么顾忌视而不见呢?对于学校相关人员应该问责。
最后要做的是对血站的相关人员严肃追责。献血应该是一件相当严谨的事情,即使犯罪嫌疑人在证件上做假,但是如何能做得证件与人完全相符呢?况且在检验身体时,在抽血时都没有发现献血人的真实面貌,这有可能吗?还有就是让孩子频繁地献血,当地的采血系统对献血人员不进行登记管理吗?献血需要通过的好多流程都没有发现问题,卫生部门如果没有问题让群众如何相信?对于卫生部门要严查,看在这一事件中,是不是相关人员存在严重的渎职违法行为。
在这一事件中,孩子很受伤,他们的身体健康不但受到了伤害,同时心灵上的伤害更难弥合,因此在这一事件发生后,在对相关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犯罪行为的同时,更要对这些孩子进行心理健康上的疏导,不能因为这一事件,在孩子的心里留下阴影,让孩子们一生受伤。
当然这一事件也提醒了我们这个社会,对于未成年孩子的保护,不要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更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部门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切不可做出伤害孩子们的事情来。同时执法部门更要对侵害孩子的行为坚决严惩,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用共同的责任为孩子健康成长打造出一片晴空来。
文/苗凤军
来源:红网
作者:苗凤军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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