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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打人事件中的秩序与对话

来源:红网 作者:高亚洲 编辑:夏熊飞 2014-08-18 0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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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中午,一对北京夫妻在乌镇景区旅游时,遭到保安莫名殴打。夫妻俩因为下雨,购买了景区内民宅商户的雨披,保安要求他们退还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其中丈夫的头部被保安打破,夫妻报警求助。(8月17日《京华时报》)
  
  从整个事情似乎并不复杂,只不过是发生在两游客与景区保安的冲突,从法律层面上讲,也只能上升到民事纠纷。但是置于当时的情境中,这却是一起不容小视的打人事件:首先,从整个事情起因来看,不同的当事人或许会发生不同状况的冲突,但冲突的根源是始终存在的。而且这是发生在国家著名景区之中的,前来的游客中都很有可能面临这种冲突。换言之,前来乌镇的游客都有可能成为冲突中的受害者,于此而言,这显然不仅仅是发生在两个陌生人之间的纷争了;其次,从整个事情的后续来看,冲突根源的存在,并非某种合理诉求机制的缺失或是单方面的先天粗暴,而是源于秩序的紊乱和对话机制的缺失,从这一点来说,这起事件是值得好好审视的。
  
  回到整个打人事件来看,虽然景区方面已经回应说,并非保安个人的不友善,只不过是“执行景区规定”,但是,这至少有三个方面是难圆其说的。首先,乌镇景区内的“禁商”规定,到底是依家法还是依国法呢?根据乌镇旅游开发公司董事长陈向宏的说法,是公司不允许当地百姓自由开店。那么该公司有这个权力吗?
  
  其次,就算是根据景区的最初规划,为了提升景区质量,不允许“百姓自由开店”,据说该景区有专门的执法队伍沿街查处违规经营商户。那么这个当事保安是属于专门的执法队伍一员吗?他又是否能够拥有执法权呢?
  
  再次,即便是要执法,从当时的“景区规定”来看,明显针对的是当地百姓,违规的也应该是开店的当地百姓,为什么不去查处违规的经营商户,反而要去追责游客呢?即便是要求游客配合执法,不管谁先动手,但可以确定无疑的是,这样的“执法”是粗暴的,是不文明的。
  
  颇为讽刺的是,景区的经营主体——乌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相关介绍中,言辞凿凿称是以“文化古镇、休闲家园”为方向,倡导建设“文化乌镇”,要把乌镇建成世界一流的旅游品牌为奋斗目标。在此事件中,却生生地是把无序和粗暴打出了原形。
  
  在景区的经营中,最能倚重的应是以制度为基础的秩序建设,当然,这里的制度又必须在律法的范畴内。比如当地老百姓能不能自主经营商店?经营管理规范如何确立?执法主体如何明确?执法规范如何确立?都应有明确清晰地厘定。也是有了清晰地秩序基础,在面对与游客的冲突中,才能形成理性、平和的对话机制。换言之,建立“秩序和对话”应该成为景区打造旅游品牌的路径依赖。
  
  遗憾的是,事件过后,景区管理方面依然未有对问题的深刻认知,把“肢体冲突”的发生,归咎于乌镇景区内存在的“禁商”规定,如此本末倒置,此次风波过后,谁又能确信自己不会成为下一个所谓“规定”下的肢体冲突受害者呢?如此一来,该景区经营者又如何能“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宾客”。
  
  文/高亚洲

来源:红网

作者:高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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