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很平常的新闻,且还是两年前的旧闻,居然成了当天的热点新闻,上万名网友纷纷跟帖力挺黄代表,你道为何?很简单,就因为黄晔的一句“当官不为民做主,人大可以罢免你”道出了大家共同的心声。
尽管这话说得不够严谨,“为民做主”的话也不一定正确,但还是赢得了广泛的点赞,个中原因耐人寻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政府局长依法应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依据选罢任免一致的原则,罢免局长的决定也应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作出,而不是在人代会上直接由代表表决罢免,也即是说,代表个人并没有罢免权。如果代表不信任某局长,要求罢免他,就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所以说,罢免一位局长须经过一系列的程序,不是说罢免就可以罢免的。正因为有严格的罢免程序,现实中极少有哪位局长被人大罢免了的。
虽然黄晔代表的话不是很严谨,但她在特定的场合当面挑明一点:你卫生局长是由人大任命的,人大自然也可以免去你的职务,直截了当地向对方表明了人大及代表的权利,达到了震慑对方的效果,所以三天后问题就得到了解决。这样的面斥,这样的效果,让网民大呼过瘾。于是,网民们纷纷赞美黄代表:“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表,为敢于叫板的女代表点赞。”“人大代表应该这样理直气壮。”“这才是人民的代表呢,好样的!”
旧闻成新闻不奇怪,奇的是旧闻成了大热闻。这并非说旧闻本身的含金量有多高,其价值体现在网民的热烈反应中。故我不想去挖掘旧闻的价值,只想提醒各级人大和政府部门,有必要从网民的热烈反应中读懂其中的民意,即对不称职的官员,人大必须依照法定职责,启动罢免程序,而不能只满足于履行任命权。与此同时,我也希望各级人大代表向黄晔学习,不惧官,不怕事,不做花瓶代表和举手代表,敢于面斥不作为的官员,做一个能真正代表人民意愿的人民代表。
文/王学进
来源:红网
作者:王学进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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