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拿什么完善军训,需《兵役法》明确

来源:红网 作者:普嘉 编辑:刘艳秋 2014-08-29 00:04:03
时刻新闻
—分享—
  北京二中、顺义某重点中学,日前叫停军训。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向两所学校求证,一所学校表示已取消军训,另一所学校则表示马上就要暂停军训。至于是否还将恢复、何时恢复军训,相关负责人均表示,还在等通知,不清楚下一步安排。(8月28日《北京青年报》)
  
  对军训的责难现在处于爆发期,当然也有反对的声音,如有的老师所言“不能因噎废食”。抛开军训种种弊端不说,军训好的作用有两方面:一是强身健体,锻炼学生的体格,磨练学生的意志;二是进行国防教育,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增强集体凝聚力。与其说取消军训不如说取代或完善军训。吃饭哽噎到,不是从此不再吃饭,而是细嚼慢咽,换种吃法。
  
  其实,实现强身健体和进行国防教育的目的,并不只有军训一条路。别的途径同样能实现上述功能。比如每日体育锻炼,长期坚持的话,健身功效比集中几天的军训大多了。国防教育更是多种多样,可以通过课堂讲授、媒体宣传、观看展览,就连升国旗、唱国歌也是国防教育的方式之一。说军训是不可替代的人,实际上是高估了军训的作用,几天到一月的军训有多少是形式主义的走过场,能起到多大的功效,参加过学校军训的人心中都有一杆秤。
  
  取消或是取代军训,最大的障碍是法律层面上的。1955年7月我国颁布第一部《兵役法》,第一次从法律上作出了在大学生、高级中学学生中进行军事训练的规定,从1955年至1957年间,教育部、国防部依据《兵役法》的规定,又先后批准在全国127所中等学校进行军训试点,当时,高等院校重点进行预备役技术军官训练,高级中学进行基础军事训练。198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经过几次修改,现行的《兵役法》对“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专章规定。明确“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配备军事教员,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1994年新修订颁发的《普通高校学生军事训练大纲》中规定:“军事训练要作为高等学校学生的一门必修课,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训练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可以这样说,只要《兵役法》不对军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不管出于怎么样的考量,学校擅自取消军训就是违法行为。军训事关《兵役法》的执行和落实,并不是学校自发能决定的事情。于是,新闻报道中,学校的说辞都是“暂时”,在风头上暂停的军训,恢复与否那可是《兵役法》白纸黑字确定的,不可能不了了之。可以预见不想军训的同学,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在高中或大学阶段终究是要经历的。
  
  1984年的《兵役法》至今已有30年,这30年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年的“老黄历”如果不修改完善,很难适应现在的需要。30年前,绝对服从的主流观念,在这个强调自由和个性的时代遭到挑战。
  
  30年前,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少,如今让只有高中文化的大多部队战士,成为大学生的军训教官,很难达到国防教育的目的。以这些教官的理论文化修养和实际经验,别说大学生,恐怕连教高中生也难以胜任,无法以理服人,自然衍生出了简单粗暴的手段。30年前,军训的内容是队列训练、内务整理,现在还是这样缺乏新意的训练内容。再者,很多学校对军训拨款还停留在30年前的水平,军训经费的不足最明显的表现在训练场地紧张,难免影响军训效果。接连发生军训事件,并不是军训本身错了,而是需要与时俱进,适时修改完善陈旧的军训内容和理念。
  
  文/普嘉

来源:红网

作者:普嘉

编辑:刘艳秋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4/08/29/3452449.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