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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担忧的并非法官“强奸案”的结局

来源:红网 作者:知风 编辑:夏熊飞 2014-09-20 0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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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徐州中级法院一名法官,因遭举报涉嫌强奸被暂停执行公务。举报者称,该法官在酒后将其强奸,地点则为该院另一法官的住处。徐州中院工作人员则表示,此案正由公安部门调查。(9月19日《南方都市报》)
  
  最近发现,某些对公众来说属于见不得人的事,在官员的圈子里却似乎有点像家常便饭。前不久,某地官员与情人签“解除两性关系保证书”,签字画押的见证人中,竟然有其官场同僚。而徐州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张某涉嫌强奸,案发现场居然是该院另一法官的住处,而且,据受害人李女士称,“强奸发生时,张某的同事也在场。”难道包养情人、甚至强奸,在某些社会精英的眼中,已经成了权力盛宴中的一碟小菜?
  
  其实,我对这起“强奸案”的结果毫无兴趣,也不同情这位被法官张某“强奸”的女人。因为,年约54岁的法官张某,与40岁的李女士,说是“曾为男女朋友关系,但两人已于今年3月分手”,这种不明不白的关系,我很想问“元芳,此事你怎么看”?而正在向法官张某讨债的李女士,即使因为打算“换个地方继续谈”,所以与“张某及张某的一名同事在饭店吃饭”,但在这种既成的紧张关系下,李女士怎么还会“呈醉酒状态”?说句不好听的,这个女人也不是什么好鸟。
  
  因此,根据相关报道,李女士似乎进入不了受害人的角色。但是,这起事件给人带来的震惊和担忧,却不亚于一起证据确凿的强奸案。
  
  笔者想追问的是,涉事法官张某,这其现实生活中、或者说在其家庭中,是一个怎样的角色?年约54岁的他,是单身还是有配偶的?而40岁的李女士,是不是在婚姻上还在“待价而沽”?否则,两人“曾为男女朋友关系”的描述,也是够老不正经的。如果将其设想为“扎姘头”,虽然在现实社会中司空见惯,但对于“曾在该院多次审判中,担任审判长”的法官张某,如此晚节不保,对其个人前途还算咎由自取,但对于他的身份来说,简直就是对法律的极大讽刺。法官作为法律的化身,如此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如果践踏社会公序良俗,让人怀疑他在“多次审判中”,是不是拿得稳法律的天平?
  
  而案发“该院另一法官的住处”,事发时“张某的同事也在场”,就更令人诧异了。“张某的同事”究竟是不是“该院另一法官”?但现场至少有两个男人。如果按照李女士说的“强奸发生时,张某的同事也在场”,说明法官张某已经与无法无天的地痞流氓无异了。
  
  俗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现在的问题更严重了,流氓不但有文化,而且是掌握着法律公器的流氓。假如“张某的同事”就是“该院另一法官”,那么,如果谁的案子落入这样的法官手里,还分得出是非黑白么?因此,令人担忧的并非这起法官“强奸案”的结局,最终无非是凭李女士的一张嘴。但是,即使算不上强奸案,一个中级法院,存在着这样的法官,曾在该院多次审判中,担任审判长,让法律和公众都蒙受了奇耻大辱。
  
  文/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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