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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去行政化”的关键在学校之外

来源:红网 作者:岳乾 编辑:刘艳秋 2014-10-10 0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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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核准发布了北大、清华等9所高校的章程,两所国内最高学府有了“宪章”性质的自主管理章程。据媒体披露,目前公布的大学章程都突出了“去行政化”、“教授治校”、“自主”等精髓。(10月9日《北京青年报》)
  
  多年来,浓厚的行政化色彩、牢固的官学一体运行管理体制以及行政管理部门的过度干预等高校管理生态造成了高等教育领域的许多问题,成为制约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乃至影响我国科学研究及技术进步的重要因素。此次大学制定自主管理章程,并在其中突出“去行政化”、“教授治校”等精髓,似乎预示着国内大学将迎来一个相对独立、自由发展的时代,似乎表示为学界及社会所长期呼吁的“教授治校”、教育“去行政化”得到了管理者的回应。
  
  当然,我们对此首先当报以积极的期待,毕竟,“教授治校”、“去行政化”等管理理念首次成为大学章程的精髓,并得到教育部的核准认可,这无疑表示校方以及官方都在这一问题上形成了基本的共识,大致认可高校运营管理的“独立”、“自主”乃是改革与努力的方向,乃是解决当前高等教育诸多问题的不二之选,即使过程必然会有一些波折,时间也许会有一些漫长,但情况必然会逐步改善,问题会逐步解决。
  
  然而,笔者对此却有一些谨慎地保留。原因在于,现行高校浓厚的行政化色彩、牢固官学一体的管理体制,其根本的原因不在于高校之内,而在于高校之外,其根本来源乃是行政管理部门对于高校过度的干预及严厉的控制所致,所以,大学要真正实现其独立自主的运营,真正实现其“教授治校”、“去行政化”的现代化高校管理,关键在于高校之外的、凌驾于高校之上的行政管理部门的“放权”。
  
  行政管理部门“放权”主要表现在行政管理部门减少、降低对于高校人事、财政乃至管理运作方面的过度干预与过度控制,在于逐渐取消行政部门强加于高校的官学一体的管理机制及身份控制制度,在于逐渐改变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控制下的课题经费及审批制度,在于从“权”、“钱”、“身份”、“科研生态”、“学术自由”等各个方面向高校及高校联盟放权,向教授及由教授组成的委员会放权,实现高校内部的事情由高校说了算,高校之间的事情由高校协商解决;实现教授及科研、学术的事务由教授及教授委员会来解决。总之一句话,行政管理部门“放权”在于转变行政部门的职能,将其由操盘手、控制者的角色逐渐转变为监督者、服务者的角色,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教授治校”、“去行政化”。
  
  而此次的大学章程的主要精神及改革方向,乃是重新整合高校内部的资源,重新分配高校内部的权力,在高校内部有限的管理范围内加大教授参与的成分,引入学生参与的因素,逐渐在高校内部的管理与某些程序运作上“去行政化”。这固然可能卒一时之功、奏稍微之效,但若是没有外部的“去行政化”,高校仍然受制于上级行政管理部门,仍然笼罩在外部行政控制的铁幕下,高校的人事、财务仍然受制于行政管理部门,高校的官学一体的身份制度不能取消,科研经费审批制度与学术研究的生态无有改变,即使有一时之功,也必然不能长期维持;即使有稍微之效,也必然会遭遇“行政化”的又一轮“侵蚀”,高校不可能真正实现“去行政化”与“教授治校”。很遗憾,综合各方面信息,我们并没有发现行政管理部门真正“放权”的举动与意思表示。
  
  可以说,在高校“行政化”的问题上,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过度行政干预乃是“内因”,是根本原因,而高校内部的“行政化”生态与管理格局乃是前者所导致的结果。解决了前者,后者必然会迎刃而解,而若单纯从后者入手,那是忽视了真正的问题,忽略了根本原因,对其效果不能抱有太大的期待。
  
  文/岳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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