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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色球大奖得主应该公开身份

来源:红网 作者:张松超 编辑:夏熊飞 2014-10-14 0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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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日上午10点30分,双色球5.25亿巨奖得主来到山西省福彩中心,在各大媒体的见证下领取了巨额奖金。据了解,巨奖得主为中年男性,经征求中奖者意愿,中奖者表示不愿公布个人信息不接受媒体采访。根据巨奖得主的要求省福彩中心购置了“熊二”服装让巨奖得主参与了简短的媒体见面会。
  
  这种巨奖领奖方式在现实当中并不少见,根据中国彩票发行办法规定,“各级销售机构(包括零售商)对中奖者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中奖者本人同意,不得对外公布中奖者个人资料。”那么在现行制度下,彩票获奖得主不愿意公开身份也是有依据的,并不算违规。然而,从舆论反应和私权让渡的逻辑来看,制度的规定未必就能说明这种行为存在的合理性。
  
  每次发生这样的事件,舆论基本上都会呼吁要公开大奖得主的个人信息,原因很简单:彩票巨奖得主此时身份已经置换为公众人物,而福利彩票又属于公益事业,公众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此时巨奖得主的身份信息也就不再仅仅是个人隐私,他们应该把这部分隐私权让渡出去,毕竟身份的转变伴随的也是权利的置换,我们呼吁公布官员财产信息同样也是这个道理。
  
  当然了,不管是国家相关规定还是巨奖得主的现实顾虑,不公开个人信息基本上都是出于怕给当事人带来麻烦,但在实际上,这种出发点是站不住脚的。一者,数额如此大的奖自然也能够提升当事人的保护能力;再者,从现实考量,身家财产超过5.25亿元的人多了去了,那么多的明星富豪,我们也并没有听说他们被打劫了,他们财产信息的公开似乎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多少现实的困扰。
  
  退一步讲,即便是巨奖得主的信息公开会给他们带来一些麻烦,从私权让渡的逻辑来讲也应该要公开,巨额经济利益自然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与之相比,公布个人信息这样的代价真的是微不足道的,毕竟获奖者不能把好处都占全了,默默领走了如此数额的巨款,公众还连基本的知情权都不能保证,让谁说这是合理的呢?更何况,信息不公开直接影响着公权机关乃至整个福利彩票业的公信力,最终影响的是整个公益事业的发展,又岂能仅因所谓的隐私权而不公开?
  
  于巨奖得主来讲,就必须要明白私权让渡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假如认为不合理,那你可以选择不买,就像前段时间争论较大的清退裸官事件,不是说官员的子女没有接受国外教育的权利,而是从普通公民转换为公众人物后,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都需要发生置换。
  
  目前国家确实规定相关部门要保护巨奖得主的个人信息,但这并不意味着公众的呼吁和舆论场关于私权让渡的争论是没有道理的。纵观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都规定必须要公开巨奖得主的个人信息,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因此,有关部门还真需要调查一下民意,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论证,补充、修改和完善现行的彩票发行办法,从而给公众呼声一个回应。
  
  文/张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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