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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城管不能代替问责领导与反思文化

来源:红网 作者:柏文学 编辑:刘艳秋 2014-11-21 00: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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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吃共产党喝共产党的,你去告我吧。”“我就欺负老百姓”……江苏镇江一名城市管理人员朱某15日在和早点摊贩争执时口出狂言,视频在网上曝光后迅速被网友封为“最牛城管”。目前朱某已被开除,正东路街道称,不会因此取缔该摊贩的早点摊。涉事城管称是说气话:不要一棍子把我打死。(11月20日《京华时报》)
  
  不管是编制内的,还是编制外的,无论是协管员,还是临时工,只要你穿上城管统一制作的服装,接受城管部门的授权出门执法,那么你的身份就是城管,你的形象就是城管的形象,你的行为就是城管的行为。镇江城管朱某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不但要对自己负责,也该为城管这个集体负责,因此口出狂言到如此程度,即使不曾激起众怒,被辞退是确当的(“开除”之谓不恰切),因为朱某显然不适合做城管这个行当。城管是为人民管理城市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平心而论,城市确实是需要管理的,城管这个部门是需要存在的,多年来城管工作之所以遭遇诟病甚至痛恨,多是因为城管人员执法形象不善、理念不佳、行为不端造成的。
  
  这是不是纯粹属于少数素质不高城管人员的个人行为呢?似乎不是。就说镇江城管朱某的恶言事件吧,记者找到朱某所属正东路街道采访时,城管科相关负责人非但不为属下城管人员恶言劣行羞愧而向公众道歉,反而态度恶劣,不仅阻止拍摄,还明确让姚师傅“摊点从明天开始停下来,以后这个点也不要摆了”,这再度引发网友不满,感慨怪不得这位协管员敢这么横行无忌,原来“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这说明三个问题,一是城管科招聘协管员没培训就让其上岗执法,朱某并不知道自己应当具备何样行为规范,二是城管科本身对城管执法存在理念偏差,就没有严谨明细的工作规范,三是城管没有与公众信息反馈、自我纠偏机制和危机公关意识。
  
  城管人员胡作非为,城管的领导也应当承担责任。涉事城管人员受到相应处罚时,其领导应当检讨自己的工作以及接受相应处分。从以往无数次城管执法事件处理情况看,相关城管领导不但强调“临时工、协管员、编外人员”等非实质性信息,而且常常对当事人“开除、除名、辞退”了事,什么招聘责任、培训责任、领导责任、工作反思等等便没有下文了,然后总是旧事重演、老病复发、悲哀复悲哀。所以镇江城管必须反思自己的工作,是否要求城管执法人员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朱某为什么拿姚师傅的香烟抽还理直气壮?有理由相信,朱某还对其他商贩吃卡拿要过,城管科怎么看待?怎么处理?怎么想的?城管谁来管?城管的权力清单谁来开?
  
  其实朱某也是老百姓。即使他被招聘为城管执法人员时,还是老百姓。他那句“我就欺负老百姓”,既可恨又可笑。虽然他声称说的是气话,可是气话如同酒后真言、得意忘形之言,往往就是心底里、骨子里沉睡的意识偶然苏醒。与面子文化一样,欺软习惯也会沉淀到文化层面,把无知的弱者特质僵化成脆弱的死魂灵。“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柿子拣软的捏”,“和尚动得,我动不得?”都是这个死魂灵的生动写照。这虽不是主流文化意识,却能于人们自觉不自觉之时从潜意识里窜出来表演一番。因此,反腐败、公权制约、私权意识、民主权利、依法治国、政治文明等等,不仅是政界的事,也是大众的事。
  
  文/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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