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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法治褪去符福山身上的辱名

来源:红网 作者:雷钟哲 编辑:刘艳秋 2014-12-10 00: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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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女生当年揭发老师“奸污”自己,四十年后出面证实纯属诬告,要求给老师进行平反。而81岁的符福山,也期盼在有生之年查清真相。(12月9日《华商报》)
  
  这是一个荒诞、悲愤、麻木得让人窒息的积案,让人唏嘘、让人震颤。荒诞,是说这个案件的缘起,是因为三个十几岁的女孩,为了获得推荐上高中的机会,文革中受人教唆,写下检举老师奸污自己的证明材料,这无疑是荒诞的年代发生的荒诞的事情。悲愤,是因为符福山因此被开除出教师队伍,他从一名人民教师骤然变成一个身负辱名的农民,40年(人生有几个40年!)一直头顶“强奸犯”的帽子,为乡邻所鄙夷。而他的三个孩子,也因此饱受同学们的嘲笑,称他们是强奸犯的儿子。最终,三兄弟小学都没毕业就返家务农了。而从此,他也走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麻木,则是在几十年上访期间,他先后向海南省委组织部、国家教育部递交过申诉材料,包括3名“被奸污”女生的最新证词。但至今换不回清白的结论。让一位风烛残年的老者,在死亡逼近中望眼欲穿。请看,这是怎样的麻木?
  
  真是奇了怪了,三个当事人都已证明所谓“奸污”乃属“诬告”,怎么就不能推翻原来的不实之词呢?且不说当初凭借三个孩子的证言就认定奸污事实本就荒唐,单是在符福山坚持信访多达数百次后,文昌市政法委出于维稳考虑,与其签订了一份《涉法涉诉救助协议》,协议上明明写有:对该案再次调查、研究讨论,认为:1973年(文昌)县委保卫组(负责政法工作)的调查程序不规范,结论有失实之处。1973年县委组织部据此做出的“处分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由此导致符福山多次申诉,政法部门负有一定责任。既然认定奸污结论有所失实,开除处分决定又事实不清,作为协调公检法机关工作的文昌市政法委,为什么不督促有关部门重启调查,以便做出正确结论,还符福山一个清白?而仅是考虑符福山生活艰辛,决定一次性救助其5万元。就这5万元,还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符福山承诺今后不再以同一理由向任何部门上访、申诉、控告,也不得提出国家赔偿,协议一旦生效有关部门将不再受理符的申诉。——以救助为筹码,要求当事人放弃申诉权利,这显然是对法治精神的悖离。
  
  事实后来证明,这样的“维稳”维而不稳,因为它没有找到不稳的根由。中国有多少信访案件,都是由此加剧的啊。根由在哪?根由就在对一个人甚至一家人荣誉的摧毁,让他们失去了做人的尊严。人在失去尊严或受到致命打击的时候,就可能慌不择路。符福山胸前常挂一个要求平反的牌子,经常出入政府部门。后来,又做了一个牌子安在单车上,天天上街申冤,希望能得到平反。可这一切,又为他赢得了“性格偏执”的成见。
  
  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防线,法治缺失给社会和公民建造成的伤害,那将是毁灭性的。习近平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这个要求更显急迫。但愿在法治越来越成为中国流行词汇的当下,类似符福山一类的冤案,能得到彻底的纠正。
  
  文/雷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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