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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地变别墅源于权力在“裸奔”

来源:红网 作者:赵茂盛 编辑:夏熊飞 2015-04-04 0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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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广西河池市都安县法院以迁建新的审判综合楼为名征收了安阳镇古支村共计26.8亩土地,但建成于2011年的新审判综合楼实际占地面积仅为5亩,其余的21.7亩土地被经多次“变身”后,被分割成了近130块住宅用地,开建“样式类似联排别墅”的都安法院小区,其中多名法院领导的在建住宅面积均超过550平方米。(4月3日《南方都市报》)
  
  显而易见,法院将办公用地用于建设法院小区,无论有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都涉嫌疑法违纪。其一,国务院早已明文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其二,将办公用地转为居住用地即使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也应当遵循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进行拍卖土使用权的法律规范,虽然法院表示该法院小区用地是由国土部门牵头竞拍获得,但据媒体报道竞拍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显然存在公权私用与暗箱操作的嫌疑。
  
  其实,作为具有管辖当地土地纠纷审判权的涉事法院,以及土地审批监管部门,对于国家对办公用地与居民用地的划分、使用以及审批的法律规范,不可谓不知,应是了然于心的,却仍然我行我素,采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手段,将办公用地异化为别墅豪宅用地,这种明目张胆的嚣张做法,上演的不止是权力任性,权力简直是在疯狂裸奔。
  
  此外,由法院办公用地变身别墅豪宅事件,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不可忽视,可以说是相当恶劣和严重的。一方面,被赋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审判权的法院,却干着知法犯法的权力自肥事,让群众怎么看?又怎能指望法院去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呢?另一方面,作为当地土地监管部门,不但不依法行政,去阻止、收回违法违规的办公用地使用权,却也干着执法犯法的事,与违法行为沆瀣一气的监管,又怎能守护好不可触犯的耕地红线呢?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权力也一样,不能任性,更不能疯狂裸奔,否则就会面临历史与法律的惩罚。法院办公用地变身别墅豪宅上演的权力“裸奔”事件,也再次表明,将权力关进“笼子”是民心所向,也是现实要求。只有将权力真正关进了“笼子”,才能打造出人人守法、遵法的依法治国的环境,才能避免权力任性疯狂裸奔事件的重复上演。
  
  文/赵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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