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律师,竟然在法院办公室遭到两次殴打。”北京恒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崔慧昨日称,4月2日她在通州区法院办案时,遭该院执行局法官和法警的殴打,致使眼部、面部、肢体等多处受伤。通州区法院昨日表示,已成立调查组,如查证属实,将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4月14日《新京报》)
早些年的时候,在我们老家农村邻里之间经常会发生一些打架事件,有时候还会找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加入。那时候,人们就一个意识:你打了我一拳,我就要还回一脚来,即使花钱雇人来也要报复。现在这种情况少之又少,甚至可以说绝迹。为何?因为人们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烈,被打之后,立马报警,以法治渠道为自己讨回公道。
观察一下如今的社会,我们会惊喜地发现,法治观念已经深入民心。遇事之后,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个可喜的现象,是政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结果。
公民的法治素养提高了,可部分政府公务员却不拿法律当回事,知法犯法。像通州区的这些法官法警们,一个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竟做出在法院打人的事来,就更加可恶了。崔律师到底是哪句话惹怒了你们,让你们如此大动干戈?是“控告你们不作为”吗?
人家崔律师没说错啊!原、被告已达成一致协议,法院已超期限2年半不予执行。你们这还叫有所作为吗?倘若不是这句话,那是何话?笔者真想听听打人者的解释。可惜,打人者“躲在”组织的背后,宣称“须通过院方同意才能对外发表言论”。
很多时候,我们的一些政府工作人员,之所以变成大老爷,肆无忌惮有恃无恐起来,就是因为在他们内心深处,觉得“组织”会给他们撑腰。组织的能量是无穷的,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己即使捅了天大的篓子,也能够依靠组织的力量平安着陆。
关于此事,通州区法院已经表态,日后处理结果到底如何,还不得而知。不过,笔者倒是有一个建议,何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从严处罚一下,直接开除了事。别让他们总觉得,组织就是一个“背书”的。也消除一下民众对“组织”成立的调查组,处理结果也只是无关痛痒的一些误解。
文/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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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于涛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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