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一辈子,临退休的老陈想把一直扣缴的公积金取出来,装修一下,迎接晚年生活。可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说,老陈根本就没有公积金账户。在老陈的单位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像老陈一样多年扣缴公积金、却连账户都没有的职工,一共有14位,平均工龄都在20年以上。(4月29日《人民日报》)
公积金是我国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是职工的基本权利,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找工作时,“五险一金”是必备内容,“五险一金”的高低也常常关系着职工对单位的满意度,足见公积金的重要性。
当然,也会有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公积金的单位,但多是效益不好或刚起步的民企、私企,谁能想到堂堂国家行政机关也会如此呢?不缴纳也便罢了,更让人莫名其妙的是,乐东县水务局给职工的工资条是扣缴了公积金的。若不是这次有人退休想把公积金提出来,这个谎言不知还要隐瞒多久。
的确,没给缴公积金的职工属于编外人员,由单位自筹经费。可是,编外人员也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也是正式职工,岂能因为所谓编制而被剥夺了正当权益?若说是没钱,又为何不能大大方方说出来,偏要想方设法地实施欺瞒?欲盖弥彰之下,我们不禁更好奇,公积金的“谎言”究竟想隐瞒啥?
一则,正如律师所说,代扣代缴的公积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是免税的;单位从工资上告知员工发了,但实际没发,会不会将公积金发放列作了人力成本,而成为避税的手段?那避税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
二则,“八项规定”实施之前,行政单位的福利那是杠杠的,公款吃喝的花费亦是高得令人咂舌。现在的自有经费可能是减少了,但长达20余年的欺瞒又怎么可能是“一直没钱”?当缴没缴,钱又究竟去了哪儿,是被挪作了他用,还是收入了单位自己的“小金库”?
三则,20年的老员工,领导都不知换了多少届,难道就没一任插手关注过这件事吗?笔者相信,这不是会计个人为之,若没有领导授意,又怎么可能二十年如一日地行此“惯例”?领导们集体沉默的背后,又究竟是打着什么算盘?
其实,乐东县水务局伤透的又何止是这些职工的心?企业常常说,要同工同酬;政府部门常常说,要为民服务。可是,对于一个连自己职工权益都不能保障,甚至还要实施欺瞒的单位,连“利益至上”的企业都比不上,又凭什么让大众相信他会担起社会责任,相信他的公道人心?
公积金的“谎言”关乎职工权益,更关乎政府形象,不管因为什么,都不应以一句“没钱”就给打发了。我们期待这些职工们的正当权益得到保障,我们更期待上级有关部门可以查明原委,以正视听。
文/龚书
来源:红网
作者:龚书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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