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股价大跌的过程中,A股一度发生停牌潮,但也因停牌,在河南一家上市公司,发生了一件奇葩事儿。7月17日,焦作万方发布公告称,董秘贾东焰“因擅自发停牌公告”,被董事长蒋英刚提议解聘。(7月18日《河南商报》)
凌乱的停牌潮,缤纷的复牌潮,让游弋在股海中的股民们心潮澎湃、跌宕起伏,那些活跃在朋友圈的炒股段子或聊以解忧。怒赞良心停牌也好,犀利调侃也罢,照理说,股民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公司的股东,理应一起浮沉、荣辱与共。哪怕是上市公司“失火”,折戟资本市场,股民受殃及也是在所难免,承受损失或可看作严格意义上的担责。
但是,必须正视的一种可能是,倘若上市公司摒弃股民利益,玩起了资本猫腻,甚至擦枪走火,股民这池鱼难道也必须成为被汲干水分之后的牺牲?金钱、财富、资本、利益……这些夺人眼球引人入胜的词汇一旦剥离了制度的约束与纪行的缠束,驶入的就是非理性甚至侵犯性的轨道。
拿董秘被炒这件事来说,起码有两个层面的问题需要厘清:其一,所谓的“擅自发停牌公告”,是否真的只是内容无误、“流程”有错?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董秘拥有六大类职责,其中一条就是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但与之对应的是董秘必须对董事会负责,否则了无羁绊的董秘不免任性披露。而以董事长不知情为由将董秘炒鱿鱼,于上市规则、公司制度而言,似是制度之中,但对于股民而言,似乎多了些许儿戏的成分。既然披露的内容是无误的,那么,为何唯独一个董秘就可以“诏告天下”?面对记者的采访,焦作万方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甚至直言,董秘贾东焰不止一次“擅自发布公告”。事已如此,公司内部如此“走火”,股民的权益恐怕不该被误伤。
其二,回归到公司层面,是董秘违反公司制度还是互相内斗,无论何故,都不该成为伤及股民利益的暗箭。按照焦作万方的说法,所谓的违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主要是公告内容只是让几位董事看了,董事长并不知道,与公司制度相悖。此番表态,无非是想匡正公告内容的独立性,撇清利益关联,挽回折损的民意。上交所业已规定,上市公司不能随意解聘董秘,存于深市的焦作万方解聘董秘定是少不了一番“宫廷内斗”。而这样的内斗往往是公司“失火”,殃及散户这一大池“鱼”。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件严肃之事,真实全面、及时充分地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敞开信息,畅通沟通渠道实属本分。但透过董秘革职,围绕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利益、稳固公司发展上以及公司内斗的博弈仍在纠结地继续,广大股民期盼的除了眼前的投资收益,长久的是一片清朗明净的投资市场和投资氛围。
文/高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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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高创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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