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6日发微博曝料:她是一名高铁乘务员,8月4日,在G490次高铁上,她出于安全考虑阻止乘客面对面坐车,乘客不但不配合,还对她进行辱骂。随后一家12口人对乘务长和她进行人身攻击并殴打,她脸部多处被抓伤,脸上和胳膊上伤口有10多处,身上也有不同程度的淤伤。“单位领导在车队了解情况后,把殴打人的旅客放走了,还不让我以乘务员身份报案,让我在家等通知。后来车队领导打电话说赔偿200元,其他事情正在处理中,也给我已经申请补助了。”据悉,该列车属于南昌铁路局管辖。(8月9日《楚天都市报》)
上面的摘要,基本就是新闻的全部。这则新闻太短了。公交车出租车里都有录像,高铁车厢里有没有录像录音?从劝阻到被打伤之间,现场还有什么情节和双方的言语?车上有没有乘警?凶手作案时,乘警在哪里且如何履职的?车到站后是哪位领导把凶手放走的?放走时留下凶手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没有?领导是以什么理由不让受害者以乘务员身份报案的?200元是谁赔偿的?谁向谁申请什么性质的补助?这些信息都让人云里雾里。
社会航船的瞭望者,有必要进一步瞭望详细情况,满足大众的知情权。现在,打人行凶案件最后不了了之的情况太多了,这与建设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中国梦”南辕北辙。
设想此事若发生在航班机舱里,飞机降落后,打人凶手12人将会无一例外被民航公安人员带走。为什么在铁路上行凶作恶就能逍遥法外呢?请问铁路公安人员在哪里?大家知道,承担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中国民航公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公安部双重领导。同样,负责铁路运输安全的铁路公安机关,也是列入公安部序列(公安部十局),也是由铁路总公司和公安部(中央警察机关)双重领导,而且是与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并列平行的专门警察机关。乘务员被打伤与乘客被打伤属于同样性质的安全事件,铁路公安不但要保护全体乘客的人身安全,当然也要保护全体乘务员的人身安全。
很显然,单位领导根本就没有权力阻止乘务员报案,更没有权力把打人凶手放走。大概是该领导自恃手上有雇佣劳动者的权力,乘务员的工作饭碗在领导手上,领导就可以不顾职工的权利和尊严,任性而为。有网友猜测,这12口人的凶手家庭可能是领导的关系人,或者是来头不小,领导故意放人或者不敢让职工报警。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该领导就是认为职工的权利和尊严没有他的圈子关系重要。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该领导就是认为职工的权利和尊严更不是回事,一个女孩脸上被抓破相的后果,女乘务员免于伤害与恐惧的权利,都是区区小事,小菜一碟,200元就可补偿。
按照正常的规范和操作程序。该领导首先鼓励职工报警,有关社会治安性质的事情,让公安依法处理。其次要求警方暂扣打人凶手,护送受害者职工去医院做常规检查,看看脸部外伤会有什么后果,身体是否有内伤。又次要求打人凶手对受害者职工道歉,并通过司法部门要求给予精神补偿。最后上报上级领导,让打人凶手进入系统黑名单,和航空管理部门、旅游管理部门一样。另外,铁路系统如何加强旅客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管理,此类突发情况处置程序,完善某些规章制度,都是领导工作的题中之义。
行凶打人,不仅是对她人肉体的伤害,而且也是对她人尊严的伤害。中国人很爱面子,甚至被学界称为面子文化。同时却肆意践踏别人的面子,这种面子文化实际上是野蛮的自私文化。而且其中掺杂着不齿的丛林法则,高铁上殴打的是女乘务员,航班上殴打的是空姐,公交车上抢座总是抢女孩的座位。明显是自恃体力大,柿子捡软的捏。又如鲁迅所鄙视的,弱者愤怒,抽刀向更弱者。这类邪气之所以嚣张不已,既与这类“领导”的怂恿相关,更与法律的错位相关。殴打他人、欺负弱者的倾向,在道德范畴里是难以解决的,法律应当义不容辞承担职责,维护社会的和谐、和平、公道、正义。
文/柏文学
来源:红网
作者:柏文学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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