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又听到了一个让人心痛的消息,9月8日,一名名叫“袁大宸”的网友在微博发文“寻找目击者自证清白”,随即引发了热议,各大媒体也在微博转发或进行了相关报道。这又是一个关于“扶人反被讹”的事情,我不清楚事情到底是怎样,不敢妄下定论,所以姑且看为“大学生扶人被讹“吧。这样的事情听得太多太多,但依旧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感到很痛心,但让我更痛心的是在这种事情后的一些“不理性声音”,看到有些人跟评,什么“这样的人就不该去扶她”、“下次碰到绕着走”、甚至还有人说要给讹人老太判死刑。这就让我很是不解,纵然讹人老太的做法是不对,是很不道德的行为,但是我们不能漠视生命、像他们一样不道德吧。虽然现在很多人信奉的是“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但我们中华的传统美德却是“你可以不仁,我却不能不义”,我们只要做到仁至义尽就好。
说到这里肯定有人会反驳我,说“不扶你说我不道德,扶了我又赔不起,你到底想要我怎么做?”,这的确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自从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后,人们就陷入了“扶不扶”的挣扎之中。遇到这种事情内心挣扎是难免的,但该我们做的我们还是要做,该有的素质还是要有。曾经的小悦悦事件、最近的老人摔倒雨中无人扶致死亡事件,对我们来说都是警醒。所以这不是扶不扶的问题,而是该怎么扶的问题。
看过了太多这样的事情,我们也应该对其有所感悟或者总结才对。就像这位当事人事后发微博说的“如果有第二次机会,我还是会义无反顾地去扶老太,只不过这次,我会选择恰当的方式。”这“恰当的方式”就很重要,比如说可以请求路人拍照,如果周围人多可以和周围的人一起,总之不要让自己一个人去,如果只有一个人,那得注意了,用手机拍个照什么的以防止被讹的可能。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你讹我,我也是有办法可以应对你的。
除此之外,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常识,如果遇到这种被讹的事情,你首先要知道“此类侵权责任是过错责任原则,即讹人者及其家属如不能举出充分的证据证明是你造成的,就应该自己承担不能举证的后果。”不要别人一讹你,说要起诉你你就慌了,这大可不必,只要过错不在你,你就不必担心。
只有扶起了别人,你才可能被别人扶起。谁又没有遇到困难的时候?没有需要被帮助的时候?
文/刘甜甜
来源:红网
作者:刘甜甜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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