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治理网络用语不能以低俗为理由

来源:红网 作者:岳乾 编辑:田德政 2015-10-16 23:12:59
时刻新闻
—分享—
  教育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公布了2014年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就报告内容,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官员表示,由于网络“虚拟社区”和自媒体“缺少人把关”的特性,网络低俗语言大量涌现,聚集了社会戾气,网络低俗语言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程度。(10月15日《中国日报》)
  
  从舞台表演到语言文字,从荧屏银幕到网络空间,由政府出面整治其中的低俗内容,此类意见在我们社会中往往有之,且可以得到不少人的赞同。但是,也有一种相反的意见认为,公权力不应、也无权以“低俗”为理由整治文化产品与语言文字,否则便是政府角色的越界。这两种意见,孰是孰非?“低俗”能否作为政府治理的理由?
  
  平心而论,完全放任网络不雅用语的生产及传播,任其自由生长、自我约束,既不现实,亦不合适。因为网络用语呈现在网络公共空间中,体现着公共空间的原则与价值,塑造着公共空间的风气与面貌。而公共空间对于国家、社会、民众理性精神与宽容心态的养成都至关重要。所以政府既有理由,也有责任通过引导与约束,创造一个良性的、有序的网络公共空间生态。
  
  所以,对于网络用语的规制,对于网络文化及精神品的约束,政府需要做的,首先是建构理性的、平等的体系,使得网络论争能遵循理性、平等的原则与机制,避免其沦为非理性的争执、不平等的打压。其次,是约束网络用语中具有歧视性的词汇及行为,在网络公共空间中创建一种宽容的风气,遏制人身攻击与人格侮辱。第三,基于网络世界及语言文字的特殊性,政府应当尽最大可能地营造网络空间中语言文字生产、展示的自由环境,营造公共讨论畅所欲言的自由秩序。综上三点而言,政府的责任与义务,就是在约束与开放、“政治正确”与自由表达中找到一个平衡点,构建理性、宽容、有序、自由的网络公共空间秩序。
  
  然而,这并不表示,政府就有理由整治低俗。原因很简单,低俗与戾气完全是两码事。戾气基于不理性、不宽容,而非用词上的低俗。而不理性与不宽容,虽然可能会体现为低俗的语言,但更重要的,是显现为错误的论争方式、不能容纳异见的狭隘思维、不尊重他人的语言习惯。而这些特征,并非依靠整治低俗用语就可以消弭。所以说,整治了低俗也并不能纾解戾气,消除不宽容、不理性的网络论争风气,还网络世界一个和谐与理性。
  
  再者,低俗所涵括的范围太广,不仅可意指一种带有侮辱性、谩骂性的表述方式,也可以指称一种风格化与艺术化的表达方式。而后者,是任何社会都无法也不应抛却的合理存在,它们或者体现出一种宽容与乐观的自嘲,或者体现出善意与理性的批评,本身就是对戾气的消解。若一味地整治低俗,殃及后者,恐怕会增多、而非减少社会的戾气。而不加甄别地以低俗为整治目标,本就是政府不宽容、不理性之举,更无助于实现消解社会戾气的目标。
  
  当然,就事论事,某些网络用语也的确不堪入目。但在笔者看来,诸如“撕逼”、“屌丝”、“傻逼”这些词语,之所以有整治的必要性,主要不在于其低俗,而在于其暗含着对他人的不尊重,以及对他人人格的侮辱,这即是一种不理性、不宽容之举。所以即便要整治,也应该着眼于这一点,而非因其低俗。
  
  就此而言,我们理解教育部的初衷。但若以低俗为理由或目标,恐怕不太合适。在这个问题上,莫若以“不理性”、“不宽容”为理由及目标,似乎更为恰当。当然,理由与目标的更换并不仅仅意味着措辞的改变,而将指向政府角色的改变、职责的明确以及施政行为的调适。
  
  岳乾/文

来源:红网

作者:岳乾

编辑:田德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5/10/16/3815753.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