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每年一“闹”的“孔子和平奖”,今年如期上演。结果也如往年一样,获奖者并不买账。今年“孔子和平奖”获奖人是津巴布韦总统穆加贝,他骂这个奖“一文不值”,其发言人严正声明拒绝领奖。不过这次动静有点大,惊动了外交部,在10月28日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不得不澄清该奖项与中国政府无关,“系由在香港注册的一家中国民间组织设立并举办的颁奖活动。”(10月28日环球网)
又如往年一样,今年舆论对“孔子和平奖”也毫不客气。或痛批此举是打着“孔子”旗号“羞辱孔子”(10月28日澎湃新闻),或批其宗旨暧昧、价值观混乱、评选标准不客观,具有功利性,是忽悠(10月29日《新京报》)。
笔者检索了相关资料发现,上述批评还算温和,往年还有更严厉粗俗的批评。从媒体报道分析,“孔子和平奖”是一出闹剧已无甚争议。问题是,一出人人喊打的闹剧,为何如“小强”一样屡打不死?甚至还越闹越大呢?笔者认为,相关评论没打中“七寸”,问题的核心不是奖项的宗旨暧昧如否、评选标准客观如否,或评奖是否夹带私利,而是民间组织或个人有没有权力随意打“孔子”旗号的问题。
孔子是我国古代最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其创造的儒家学说,影响了我国两千多年,其对人类文明的贡献是世界性的。特别是,新世纪我国在世界各地陆续开办“孔子学院”以来,随着中国国力的提升,孔子的知名度也进一步提高,“孔子”早已成了中国传统文化最著名品牌。
长期以来,在“孔子”文化开发保护方面,一直有重开发轻保护的倾向。打着“孔子”名号的产品、活动层出不穷,不计其数,而对“孔子”文化的保护基本上局限于历史遗存,如对“三孔”(孔府、孔庙、孔林)的保护,而对“孔子”名号本身,却处于缺乏有效保护的状态,似乎谁想用就用,连“老干妈”都不如。试想想,假如有人要设立“老干妈和平奖”,估计会吃上官司,遭到“老干妈”牌辣椒酱拥有者陶碧华老奶奶的起诉。而有人拿“孔子”圣名搞什么“和平奖”,闹出国际笑话,惊动外交部门了,社会也只有批评、怒骂、谴责的份,任凭闹剧折腾多年,媒体只好提醒大家“一笑了之”,不可当真,而无法禁止别有用心的人继续折腾“孔子”谋私利,令有识之士显得无奈、无助,这一现象并不正常,必须有所改变。
“孔子”不是“老干妈”,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符号,是中国几千年历史形成的文化品牌,没理由让其处于任人折腾的状态。设想一下,假如5年前有人打着“孔子”的旗号,设立什么“孔子和平奖”,马上遭到有关部门禁止,还会闹出那么多国际笑话?还要费舆论那么多口舌?
至于如何保护“孔子”品牌,应该由专家学者们去研究。笔者认为,即使现有法律难以保护“孔子“品牌,也应尽早创新思维,创设新法规保护好老祖宗留下的宝贵财富。我们要像保护“老干妈”一样保护好“孔子”,否则,我们将愧对孔子,愧对列祖列宗。
文/徐林生
来源:红网
作者:徐林生
编辑:刘艳秋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