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慈善日怎么办,比设在何时更重要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刘艳秋 2015-11-02 00:10:34
时刻新闻
—分享—

  10月3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慈善法(草案)》,多位委员反对设立慈善日。《草案》提出,每年3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对此,有委员认为,每年3月5日,全国人代会开幕,还有学雷锋日等活动,新设慈善日会冲淡主题。有委员提出,现在节日设立太多,变相地妨碍公共秩序和人民生活,建议在适当时候统筹清理法定纪念日或节日。(11月1日澎湃新闻网)
  
  如果将3月5日设为慈善日,同一天有全国人代会开幕,还会“撞”上学雷锋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这对于慈善日开展活动显然不利,甚至可能请不来有分量的党政领导、商业领袖、慈善名人。慈善日在媒体、社交网络上开展宣传,受关注度显然会大打折扣。同样,3月5日这一天的纪念日、节日越多,设立较早的学雷锋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就越可能被湮没和遗忘。
  
  再者,联合国等组织设立的国际慈善日为每年9月5日(为纪念特蕾莎修女),考虑到经济全球化、跨国公司涉入投资国文化和社会活动程度加深这样一个背景,如果单独设立中国版的慈善日,日期又距离国际慈善日较远,就会为在中国投资发展的跨国公司、跨国经营的中国本土大企业增加慈善投入制造障碍。
  
  因此,笔者附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有关委员的看法,《慈善法(草案)》提出在每年3月5日设立“慈善日”的建议,有失妥当。正如有关委员所说,当下需要认真研究,有没有设立慈善日的必要,如果经论证认为确有必要,再科学筹划具体日期。
  
  笔者以为,《慈善法(草案)》起草机关应当经审慎研究,就以下问题给出确切解答:第一,设立慈善日能否起到提振中国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就是说,没有慈善日,中国慈善公益事业就会始终达不到一个新高度,反过来,有了慈善日,作用会非常明显。慈善日具体会有怎样的促进作用?能不能给出个可供事后评估立法成效的、量化的目标?第二,设立慈善日,在全国范围内每年举办创建、纪念活动,行政成本有多高,企业、社会组织分担的成本又有多高?与这些成本相比,设立慈善日所“创造”的社会效益能达到什么水平?第三,有没有不设立专门的节日或纪念日,却同样能够起到扩大慈善日主题宣传成效,带动社会各方面更积极参与作用的方式?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水平较高等国家和地区,是怎样对待慈善日这样的活动?
  
  实际上,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的部分委员,之所以对设立慈善日的必要性存疑,是因为一直以来,包括学雷锋日在内的许多专门的纪念日和节日,相关主题活动、宣传活动年复一年高度雷同,形式老套、内容陈旧,似乎没有考虑过要说服、激励、鼓舞哪些人,公众参与度并不理想。
  
  一些纪念日和节日设立以来,成效并不理想,成本却居高不下。特别是对于一些经费紧张或工作负担较重、人手紧张的基层单位来说,相关的纪念日和节日活动,没有太大意义,却非常牵扯精力,造成经费消耗,但碍于上级有关单位的压力,只好被迫为之。很显然,如果新设一个慈善日,又不能改进纪念日和节日的举办方式,无论设在什么时候,基层单位执行落实起来都会感到头痛。
  
  文/郑渝川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刘艳秋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5/11/02/3827996.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