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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国税局买“六百里”猴魁茶有何用途

来源:红网 作者:陈王伟 编辑:刘艳秋 2015-11-13 00: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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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山六百里猴魁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准备在新三板上市,公开转让说明书上显示,2015年1—7月,该公司对黄山市国税局的销售额为61.99万,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40%,为今年1—7月最大的客户。黄山市国税局回应,涉事公司并未与他们沟通过,他们认为“严重失实”。(11月12日《北京青年报》)
  
  六百里猴魁公司是一家新三板拟上市公司,正常情况下,拟上市公司在制作公开转让说明书时都会非常认真,这份公开转让说明书实际上相当于主板的招股说明书。公开转让说明书关乎企业能否顺利上市,能否顺利融资,能否提高知名度,还有将来银行对于企业的授信问题等。企业在上市前会全力配合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做好各类文件,包括企业的审计报告,当中自然也包括前五大客户。对于重要的数据,都会认真核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还是券商,要对这些文件的相关内容负责。如果内容不实,要负法律责任。
  
  从另一角度来分析,黄山国税局如果没有在六百里猴魁公司消费,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可能凭空出现这个客户,更不可能列为第一大客户。对于企业的重要客户,财务人员是相当熟悉的,出入不可能太大。就算六百里猴魁公司的财务数据有误,黄山国税局肯定也是六百里猴魁公司的客户之一。六百里猴魁公司应该觉得黄山国税局作为第一大客户对企业是很光荣的。至于黄山国税局所说的,“涉事公司并未与他们沟通过”,实则是税务局认为这家企业不了解中央的八项规定。
  
  中央确定八项规定之后,国有企业的接待费下降了不少。国企也是在市场当中参与竞争的主体,是有接待需要的,如今就算有接待也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对于名酒、名烟、高档茶叶更是不敢涉及,以免受到通报批评和处分。而税务部门属于掌握着权力的部门,既不需要承接业务,也不需要打点方方面面的关系。相反,对于那些属地范围内的企业,逢年过节反而需要对各级税务部门上下打点。不知道黄山国税局买了名贵茶叶有何用途?黄山绿茶多了去了,国税局就算有日常接待,为何不买普通的茶叶,而要买“六百里”品牌茶叶。在八项规定的前提下,买绿茶中的精英品种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难道就不违反八项规定?这与中华烟、茅台酒有何区别?难道不是与勤俭节约背道而驰吗?
  
  如果六百里猴魁公司没有准备在新三板上市,这份客户名单也不可能被公众所知晓,或许公众永远无从知晓。只是让人奇怪的是,从八项规定公布以来,六百里猴魁公司的茶叶为什么还在这些政府部门和安徽省属企业畅销无阻?
  
  文/陈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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