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五河县第三小学六年级女生彭某考试中冲出学校,从附近一小区居民楼的18楼坠楼身亡。彭某坠楼后,家人怀疑女儿在考试中被老师误解为作弊,一时接受不了跳楼身亡。记者从五河警方获悉,目前警方已经排除他杀,五河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成立工作组调查处理此事。(11月12日《安徽商报》)
“作弊”竞引发“坠楼”案,令人痛心,相关部门不能不管不问。对此,五河县教育局纪工委书记徐存真表示,此起坠楼事件也令教育部门痛心,教育部门会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笔者相信政府部门的此番表述是发自肺腑的,然而,“作弊”与“坠楼”是如何划上等号的,如何处置才算妥善,却是值得深入讨论与关注的话题。
纸媒时代,遇到同类事件学校想到的往往不是采取积极的对策应对,而是掩盖,在那个时代,只要不被报导,啥事都好办。伴随着自媒体的发展,“掩盖”式公关的时代一去不复返。掩盖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加大事件的影响力,加大家长与学校的对立。常有家长到学校“闹事”亦是此种矛盾激化的结果。所以,如今学校处理此类事件的方法也在转变,如用赔偿弥补过失。然而,赔偿是妥善处理吗?
首先,学校是教育机构,职责是教书育人。事实上,学校除了提高孩子的知识,认知世界的能力外,还有培养孩子身心健康的责任。当一个孩子遭遇挫折时,不能承担责任或者采用积极的方式解决,而选择极端的方式逃避时,学校有不可推脱的责任。某种程度上,赔偿是承认责任的一种方式,但它只是临时性方案,不是长久之计。因为,学生跳楼缘于心理畸形成长,赔偿不能解决根本问题,随着赔偿“破窗效应”的影响,还会加大学校的负担。
其次,小学生“作弊”不是一件小事。以结果导向看,一些人会忽视诱导孩子跳楼的直接原因,或者认为,小学生作弊是件小事,应该宽恕;从当前考试风气来看,小学生作弊并不是小事,如今中考、高考作弊现象禁而不止,谁能否认不是此种流弊引起的?作弊风气必须禁止,作弊者必须接受处罚与惩戒。然而,惩治作弊者却导致坠楼,使“作弊”与“坠楼”划上等号,窃以为,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则老师处置问题的方法不当,二则孩子心理承压力能力太弱。
当孩子承压力能力与生理年龄不搭,老师又不能选择正确的方法引导孩子,悲剧性的结果就不可避免。因此,之于此类事件,相关部门不仅是要积极与家长沟通,做好善后赔偿事宜。更重的是,要积极督促学校与家长做好孩子成长的规划工作,在补充他们知识的同时,还要培养他们健全的人格,承担责任的能力。否则,出了事,谁都难以接受。
文/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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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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