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最新发布通报,介绍了对近期东北地区重污染天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的督查情况。环保部督查组在东北三省的督查中,发现了大量环境违法行为,齐齐哈尔市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等多家大型企业或旗下公司,因为超标排放被环保部点名。(11月17日中国广播网)
雾霾肯定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一方面有人为因素,包括工业污染、矿业开采造成的超标排放,建筑扬尘,汽车等多种交通工具燃油消耗带来的排放,大规模燃烧秸秆以及居民生活燃煤等;另一方面,确实可能受到天气影响。
应该说,这几年来,我国各地的天气状况并没有发生大幅度的恶化,人们谈霾色变,还是因为健康意识的增强,认识到雾霾有损于健康甚至可能危及生命。一些重污染天气下,居民切实感受到雾霾与健康受损的正相关关系。这种情况下,开展相关的环保主题宣传,细化到社会生产和生活各领域,告诉居民改变这一切、减少甚至根治重污染天气,需要做什么、有什么的代价、会获得什么,量化为数据,绘制成通俗易懂的图谱,更可能赢得居民的认同,带动行为方式、生活理念和方式予以改变,相应的公共政策更可能赢得居民认同。
就拿近期东北地区重污染天气来说,而今环保部已经查明,一些发电企业、热电企业存在超标排放行为,让雾霾变得更为严重。很显然,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都不可能因为发电企业、热电企业造成污染就给予关停,也不能因为这两类企业对于社会运行和民生需要有着特殊意义而对其超标排放网开一面。这意味着处置的两难,但也完全可以转换为更为深入、彻底的环保主题宣传内容,加深居民对于环保、健康及其社会成本的理解。
发电企业、热电企业超标排放的等级有多高?会多排放多少污染物?会因此降低供电成本、供暖成本吗?因为执行低标准的排放要求,会增加这两类企业的就业吗?反过来,如果提高排放标准,会造成更多失业吗?会提高电价和采暖费用吗?如果有提高,将有什么样的幅度?更高的排放标准如果得到切实执行(居民很可能因此付出更高的电价等生活成本),有关方面能够允诺采暖季PM2.5最大值会限制在一个合理范畴内吗?能不能鼓励更多的投资者加入到电力、供暖行业之中,实现更高的排放管理、运作水平,还能做到不提高电价、供暖费用?
针对近期东北地区重污染天气的调查已经结束,国家有关部门和东北相关城市如果能够在环保主题宣传中加入以上命题内容,进行科学论证分析,相信不仅可以让东北地区广大居民看到解决污染问题的决心,以及尊重民意的诚意,而且能够推动更为有效的议题讨论,让政府更为准确的掌握民意(居民愿意为了健康、环保付出多大成本,希望政府承担多少),有助于提高能源领域、公共服务领域的政策决策水平,相关政策调整更可能平稳实现。
需要注意的是,开展上述环保主题宣传,谈到减少重污染天气,需要做什么等问题,不能仅仅指向居民的生活方式。绝大多数居民对环境科学知之不深,但并不是毫无科学常识和生活经验储备的“小白”。按照人们的通常理解,重污染天气的人为因素要比天气因素影响更大,人为因素之中,工业污染、建筑扬尘、汽车等交通工具燃油排放、居民生活造成的污染,大致呈递减关系。从各地雾霾生成的普遍情况来看,居民的认知也基本上符合监测事实和科学判断。
但让人遗憾的是,很多城市无论是日常环保宣传,还是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发生后的应急应对的宣传传播,都很大程度上陷入了呆板化、片面化的倾向,甚至回避造成雾霾污染的真实原因背景,将污染主因解释为居民生活——实在抵赖不了,就干脆宣称汽车太多,加紧出台限购限行,或者责怪“天公不作美”,自始至终回避工业污染、建筑扬尘两大主因。这样做,当然只能不断丧失公信力,让环保宣传无法起到引导观念和行为改变的作用,沦为毫无意义的过场秀。
文/郑渝川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