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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拐卖假报警要有铁腕真追责

来源:红网 作者:薛家明 编辑:刘艳秋 2015-12-13 0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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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下午,南宁市解放派出所接到一名覃姓女子报案。覃某称,当天下午她应一名工友刘某的邀约,带着年仅3岁的孙子园园一同去逛旧和平商场,不料趁她不注意的时候,这名昔日工友竟然偷偷抱走孩子,去向不明。然而,民警“破案”后却发现,“人贩”竟然是孩子亲妈,为争夺孩子抚养权,父方以“孩子被拐”为名报假警。据统计,今年以来,南宁市已发生多起类似事件。(12月12日《南国早报》)
  
  俗话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看到孩子被亲生母亲“骗走”,父亲急切夺回孩子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这是与生俱来的舔犊情深。然而,以报假警的方式,争夺抚养权,却大为不妥。一则,报假警会造成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以本案为例,警方接到报案后,做出一连串的动作——调取监控录像,锁定“嫌疑人”,连夜驱车从南宁赶往合浦“救人”。然而,由于是假报警,这些人力、物力都是在做无用功。对公共资源而言,无疑是巨大的浪费。二则,拐卖儿童话题敏感,报假警很容易在网上大面积传播,引起社会恐慌。
  
  为何离异父母频频以小孩“被拐骗”名义争夺抚养权?其如意算盘无非是,首先假借警方之手,夺回孩子。由于双方各不相让,登门要回孩子,必然会吃闭门羹。而骗警方出手,却可不战而屈人之兵,夺回孩子。我国法律规定:“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可优先取得孩子抚养权。无疑,裹挟警方,就可在孩子的抚养权争夺中,获取先发优势。
  
  其次,假报警可“狐假虎威”,在孩子争夺中形成心理优势。“孩子保卫战”大多是双方各不相让的拉锯战,无疑将警方裹挟其中,通过警方“破案”要回孩子,就容易给对方一种自己“有人”的错觉。在孩子的争夺中,这显然是巨大的心理优势,甚至可能让另一方知难而退。因此,即使明知后果很严重,社会影响很恶劣,可为一己私利,孩子“被拐卖”的假报警,仍频频拉响。
  
  事实上,假报警之所以频频出现,最重要原因就是,假报警都会解释成父(母)亲爱子心切、舐犊情深,被理解、被宽容,最终不了了之。而这种宽容在现实中往往会演变成纵容,以至人们都不把假报警当回事。比如本案中,覃某夫妻在报假警被揭穿后,居然无事一身轻,甚至一句道歉都没有,直接要求“那没事我们回去上班了”。因此,对拐卖假报警要有铁腕真追责。如此,既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共安全和孩子抚养权的正常分配,又能让有限的警力用在“刀刃上”,岂不一举两得?
  
  文/薛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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