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广州市警方获悉,11月初,广州警方再次出动上百名警力,展开收网抓捕行动,在番禺区南村镇抓获南村镇市头村村委会主任蒋某辉等涉黑团伙的在逃嫌疑人员13名,缴获作案工具及物证一大批。这是继今年6月24日广州警方出动800多名警力,打掉一个活跃在南村镇一带的黑恶犯罪集团、抓获团伙成员67名后,又一次大规模的集中抓捕战役。(12月18日《法制日报》)
按照村民自治法的规定,虽然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的最高权力机构,但村民会议往往为村委会所控制,村民的自治权力实际难以落实和实现,村民自治成了事实上的村委会自治。当然,在村委会里,主任掌握着自治的绝对权力,拥有对上级分派下来的各种资金、款项、财物等资源的支配权,所以有“土皇帝”之称。这也是“村官”虽小,却成“大贪”的原因之所在。
笔者认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村蒋某辉成为黑社会“老大”,凸显了农村社会治理之殇。必须依法严厉打击,绳之以法,严惩不贷,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农民利益,维持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
本来,村官是农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是农村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幸福生活的引路人。村官蒋某辉之所以成为当地“黑老大”,作恶一方,危害群众,显然与村党支部的软弱涣散有关,与村民会议的无权有关,与“上级”监督鞭长莫及有关。
蒋某辉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采用恐吓、殴打村民等暴力手段,严重干扰选举,干扰村民正常行使权利,并且最后阴谋得逞,市头村的党组织难辞其咎。蒋某辉干扰选举的破坏行为,村党组织为什么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为什么不处理,为什么不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村民为什么会屈服于蒋某辉的淫威?我们不禁要问:市头村是否存在党组织,党组织是否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支书与蒋某辉是否本来就穿一条裤,是利益共同体,是否充当了蒋某辉作恶的帮凶?实在让人怀疑!
蒋某辉“顺利”赢得村主任位置后,利用职权,组建黑社会,为非作歹,称霸一方,危害群众。上级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收到村民举报、投诉?或者举报、投诉后没有被重视,没有受理?这是否与“上级”有关部门(纪检、监察、司法等)故意装聋作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关?
村官成“黑老大”,暴露了农村法治基础的薄弱,凸显了农村社会治理的短板。因此,依法治国,要从依法治村开始。村委会、村民小组是农村社会的最底层、最基层,只有夯实基础,实现村民依法自治,才能真正实现社会治理依法有序,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农村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防止村官成黑老大,必须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并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必须健全和落实村民自治、选举、监督、罢免等制度,必须畅通村民举报、投诉渠道,保障村民的民主监督权。同时,乡镇应当加强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村委会经济、财物、资金的审计监管。一句话,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村,依法治官,依法保障村民的自治权利,切实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文/刘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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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刘运喜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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