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抢劫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是警方的职责。依法予以缉拿归案也是警方的分内之事。在中国警察网安徽站官方微博上公布抢劫未成年女童的嫌疑人,也是警务公开的一部分。但是,恰恰就在这样一个节骨眼上,警方在嫌疑人头上打“马赛克”三字的行为及回应公众的态度,确实犯了一个不太文明的错误。
公众提出给嫌疑人打马赛克的建议,是基于对警方文明执法的监督,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一种支持。警方似乎有些不大情愿接受,而是在嫌疑人头上打了“马赛克”三个字,这绝对是一个黑色幽默。虽法无明文规定必须给犯罪嫌疑人打马赛克,但警方的“马赛克”创意,绝对是一个既不打自招又自毁形象的糟糕之举。
警方在嫌疑人头上打出“马赛克”三个字,显然承认了其未打马赛克的疏忽之责,虽然这种疏忽并无法律的责任要承担,但毕竟与文明执法的理念相违背。但是,警方又开始任性起来,虽打上了“马赛克”,却又出了个奇招,这三个字又能起到怎样的作用,想必当地警方比谁都清楚。面对公众的进一步质疑,当地警方官方微博以“我乐意”反击公众,显然不仅是不文明执法的问题,更显现出其不接受公众监督的一面。
马赛克的作用,一如给犯罪嫌疑人头上戴的头套,一如不将犯罪嫌疑人公开示众巡街。有些理念,或许不一定通过明文法规的形式来规定,但却应是警方在行动中尽可能做到的工作,这就体现了警方文明的程度。
对罪犯如秋风扫落叶一样冷酷无情,指的是法律惩治其抢劫孩童的不法行为,而不是通过包括对犯罪嫌疑人人格尊严的某种漠视来实现。当这些都做不到的情况下,还继续以挑衅的语调来对抗公众,显然就不止是不文明了。虽然起到了传播消息和一定的震慑作用,但也有违文明执法的出警原则。
“马赛克”的出现,并非是一个部门的错误,既有执行警务的一线警察,拒绝打马赛克,还有官方微博无视民间呼声的高傲。这种连续失误,显然让警方打击人犯的形象失去了些许光彩。
文明出警,不是靠口号喊出来的,也不是靠几个大的要案彰显出来的,而是在每一个具体警方行动中日积月累而成。“马赛克”的出现,和“我乐意”式的回复,绝对可以留下一个污点,犹如一颗长在脸上不大不小的黑痣般一样可恶。
文/张立
来源:红网
作者:张立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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