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无论生活中还是工作上,每个人都有擅长的方向和内容。随着技术不断地发展,越来越多的新领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新案件,要是不熟悉该领域的法官再花一定的时间去了解、学习,将会大大减缓案件的审判进程,更为严重的是还容易出现错判,不仅会给当事人带来“损失”,更会影响司法的公正公平。
有人说,“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法治国家不仅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更重要的还是在于法律能被合规、合理、合情地执行下去。实际上,法律被严格遵守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因此,在实际的法律执行过程中的人,也就是法官,将会起到“关键先生”的作用。这时候,选择一个善长本领域的法官,减少司法过程中的纠纷,加快案件审理的效率成为当事人的期盼,司法公正高效的要求。
“专科医生式”法官恰恰满足了上述条件,在其之上的“1+1+1”模式更是值得全国推广。笔者认为,此做法有三类好处。一是展现了“精细化”管理理念。随着新技术不断涌现、新型犯罪不断发生,出现了越来越复杂的案件,只有精研本领域的法官才能更好地进行审理断案。也就是说,“专科式”的“手术刀”恰能解决专业领域的“疑难杂症”。
二是满足当事人的需求。把法官的经历、学历等展现在当事人面前,使得当事人心理更有“底”,选择的法官更有针对性。法律是严肃的、公正的、公平的,但最终目的是为了这个社会的正常运行“保驾护航”的,也是保护人民群众的,这就是“以人为本”的理念。
三是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这也是新模式最重要的意义所在。法院将法官擅长的领域方向,分门别类,保证这个领域的法官是“专家”,加之与陪审团队、法官“保护期”等制度形成“套餐”,将会大大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在法治社会里,司法是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则是这道防线的守护神。笔者认为,法官要以政治素质为基础,业务素质为保证,专业素质为关键。从东莞的“专科医生式”法官,已经看到了诸多好处,值得向全国推广。
文/齐国瑞
来源:红网
作者:齐国瑞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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