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食药监总局原先公布假冒奶粉符合国家标准的信息,是觉得在说一个“善意的谎言”。当其得知除了此前的雅培,“贝因美”也卷入此次假冒奶粉案中,而且,从上海检方公布的信息来看,1.7万罐假冒奶粉还涉及“多个品牌”,假冒奶粉“贴”不上国标标签的时候,才只得无奈地表态“主要是提醒消费者不要恐慌”,毕竟,初衷是好的。
然而,这样“好的初衷”其实略显多余。作为政府部门,在对公共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安抚公众情绪也是十分必要的。但是,面对假冒奶粉,公众最想知道的是这些奶粉的具体去向、所有涉案品牌以及解决方案。当这些足以引起消费者恐慌的详情没有公开时,食药监总局就忙着公布假冒奶粉符合国家标准的信息,而且这个结论还是办案机关的检验结果。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对于假冒奶粉,食药监总局急于做置身事外的“和事佬”,究竟为了什么。
实际上,所谓的“假冒奶粉符合国家标准”,即使出于“提醒消费者不要恐慌”的善意,也是一颗蹩脚的“安慰剂”。哪怕用来假冒的是面粉,也可以下这样的结论。反过来说,就算假冒奶粉的质量优于被假冒的品牌,也丝毫不能减轻相关部门的责任。那么,食药监总局为何要在一没有公布这些奶粉的具体去向、二没有公布所有涉事品牌、三不能提供解决方案的情况下,急于给假冒奶粉“贴”上国标的标签?无非是想以此淡化自己失职带来的后果。
说句不客气的话,即使这是一个“善意的谎言”,也起不到安抚消费者情绪的作用。因为,把“没有后果”放在首位,就像是用“情绪稳定”作为结尾一样,在公众眼里,某些官方言辞,已经到了“假作真时真亦假”的地步。还没平息的“问题疫苗”风波,就是因“没有后遗症”而造成公众更大的不满。如果说“狼来了”是一个寓意说谎的故事,那么,“狼不来了”也几近是一个说谎的“寓言”了。
无论“提醒消费者不要恐慌”是不是食药监总局的初衷,“假冒奶粉符合国家标准”的表述,都只能让消费者更加恐慌。人们何尝不会这样想,用“安慰剂”来“治病”,其实已经放弃治疗。事实上,一句“假冒奶粉符合国家标准”,掩盖了诸如用作假冒的奶粉究竟是什么奶粉、1.7万罐假冒奶粉还涉及哪些品牌、去向和收缴情况如何,以及对假冒奶粉的品质应该由谁来鉴定等问题。在这些问题还没有搞清楚,或者还没公诸于众之前,笼统的“假冒奶粉符合国家标准”,怎么能“提醒消费者不要恐慌”?
消费者的恐慌,不仅在于这些假冒奶粉带来的后果,而且是市场上怎么会出现这种假冒奶粉?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在干什么?当问题疫苗的“结论”是“没有后遗症”,假冒奶粉的第一信息是“符合国家标准”,让人怎么去相信相关部门的诚意?对真正能让消费者了解真相的信息语焉不详,却急于开出“安慰剂”,是相关部门失职后的再次失职,这才是公众感到后怕和恐慌的。那么,给假奶粉贴“国标”究竟在“安慰”谁?
文/知风
来源:红网
作者:知风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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