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一趟旅游专列从成都开往西北,开启12日的“深度游”。然而,在抵达第一站张掖丹霞国家地质公园时,部分游客因使用假证,与景区发生争执,其他游客也因此耽误了行程。成都商报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9月5日,在一群中老年游客中,派出所查获没收假证26个,其中残疾证8个、军残证15个、假身份证3个。民警提醒,买卖、使用假证都是违法行为,游客切不可心存侥幸。 ( 9月28日《成都商报》)
一个旅行团40多人,有11人使用假证;在一群中老年游客中,派出所查获没收假证26个。使用假证的游客数量之多,令人咋舌。而那些游客办理假证的目的,仅仅只是为了减免旅游景点的门票。
根据此趟旅游专列此前发布的消息,整个行程从甘肃张掖丹霞到新疆葡萄沟等景点,成人门票统计费用总额为785元,如果是70岁以上老人仅为320元,而如果手持残疾证、军残证、军官证等,则可以免去大部分门票。
在中老年游客中,退休的老年游客为数不少。他们本身退休金不充裕,日常生活开支却不低,再加上对于不可预测的未来的担忧,钱包捂得紧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钱包捂得再紧,也决不能动歪脑筋,突破法律底线,为了一己私利买卖和使用假证,这已经不只是贪小便宜那么简单,而是涉嫌违法了。
那么,对于那些违法的游客,是怎么样进行处理的呢?据张掖市倪家营派出所民警介绍,“使用假证最低处罚也是行政拘留,但考虑是游客,就是想用来免门票,所以才没收并口头教育。”
不知道张掖警方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没有对这些使用假证的游客给予最低处罚即行政拘留,甚至没有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只是将假证一收了之。这样的处罚,明显是过于“从轻”了。
处罚过于从轻,使违法者违法成本过低,达不到处罚的目的。时过境迁,那些人很可能故伎重演,老毛病还会重犯。如果依法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这样罚到了痛处,以后才会长点记性,时刻牢记法律的威慑力。同时,这样的依法处罚,对于其他遵纪守法的公民来说,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此外,根据2015年3月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等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应当纳入旅游部门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即计入“游客黑名单”。一旦列入“黑名单”,今后在出行、征信、办理证件等方面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总之,为了区区几百元就不惜触犯法律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每个公民一定要遵守法律,敬畏法律。假如有人敢于以身试法,一定要让其付出必要的代价,以儆效尤。
文/郑建钢
来源:红网
作者:郑建钢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