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以国有资金为主、一期投资达5亿元的政府工程——由深圳市与黑龙江省两地合作开展的“产区储备”项目,在招投标程序尚未结束之时,就已经完成了部分施工建设工作。这样一种未开标就已确定施工单位的“速度”,建设单位到底是想跑赢时间,还是要跑赢法律的监管?(10月16日《法制日报》)
由政府出资主导的工程,不论工程大小,都应该走正规合法的招投标程序,这既是为了避嫌,防止有人从中渔利,收受贿赂,更是出于对工程价格与质量的考量。一个失去监管的工程,要想不出问题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这可以从众多的案例中找出答案。
就黑龙江上马的“产区储备”项目来说,仅仅一期工程的投资就高达5亿元,可见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项目。如何规划、设计、施工,都必须走法定的程序,谁也无权擅自做主,随便将工程承包出去。
可是,这项工程还是出现了状况,有人先斩后奏,硬是将生米煮成了熟饭,未经招投标就已开工。换言之,施工单位绕过了监管,直接进入了施工现场,一个违背程序公正的工程,必定有幕后故事,究竟是谁的主意?经过谁批准的?查清这些问题其实并不难。
有关方面有必要追问真相,开展责任倒查,我就不信没有人涉嫌工程上的各种腐败。从某种程度上说,未招标就开工,其幕后注定是自掘的“坟墓”,不管你有没有涉嫌腐败,都已经违规违法,而必须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
文/李忠卿
来源:红网
作者:李忠卿
编辑:夏熊飞 实习编辑 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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