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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之情

来源:红网 作者:张攀 编辑:夏熊飞 实习编辑 林旻煜 2016-10-19 00:06:43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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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红网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费孝通在其著作《乡土中国》中提到,中国古代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熟人的社会。由于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的限制,人们的生活和交际圈子很窄,就形成了基于血缘关系为纽带,人情关系为归依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交往靠关系,重情分,以一种超乎道德和法律的方式来处理与自己相关的事。中国人一直被外国人称为“最重情义的人”。而随着乡土社会的解体,人情关系虽有所变化,但依旧在中国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作为社会主体的人,讲情义,重情分,重人情,本无可厚非。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情也开始被妖魔化和异化,失去了原有的韵味。现实生活中,诸如人们为了所谓哥们义气、情分,而铤而走险,做出危害自己,他人和社会的事的案例已屡见不鲜;因为亲戚关系,而违规提拔、晋升的现象也屡禁不止;因为各种红白喜事,而砸锅卖铁,拼份子钱厚薄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人情成“劫”成为许多人心中挥之不去的梦魇。

  现实生活中,怎样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怎样维护情分,成为许多人的难题。当人情与规则,人情与道德,人情与大众利益起冲突时,如何处理好这些,如何权衡其中的利弊,是很值得我们思考的。

  事实只有一个,解读却有很多种,不同的解读,可以决定件事情的意义,性质,乃至事件的走向。针对生活中出现的这样的问题,不能仅仅看中所谓“人情”,还要将其放在一定的环境中,一定的条件下,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优势,否则不仅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

  人情并不是一时情绪上的波动,而应该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触动。现实生活中,常常有人会出于各种目的,用情义、关系、人情,来进行道德绑架,要求做出各种违背自己内心,或者违反道德、法律的事情,这时候我们就要擦亮双眼,保持清醒的头脑,绝不能被人们利用,因为真正的朋友,真正为你好的人,是不会让你做出此类事情的。

  人情实际上是一场公德和私德的较量。近些年来,中国社会经常出现一些有人跌倒,被撞,没人施救的悲剧事件。很多人将其原因归结为国人的冷漠。真是这样的吗?归根结底,是国人公德和私德的对立造成的。试想一下,如果出事人是自己的亲人,或者与自己有一定关系的人,他们会袖手旁观吗?显然是这些人将道德划分为公德和私德,而且将他们对立地看待。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当人们出于自己私人利益、私人情感、私人关系而去做一些事情时,就会明显出现与公众心目中想的、要求的不一样的情况。破解人情的困局,唯有将对立的公私德组合起来,从而形成普世的道德。

  法治社会里,同样需要人情。当前社会到处都在强调“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与情,似乎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既然法律由人设立,为人民服务,就一定会体现人情的色彩。法律作为国家之公器,民众之护盾,必须要有人情,要有人文关怀。这就要求法律的制定者,在制定法律时,要充分、严谨地考虑,要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去制定出维护人民利益的法律。法律的执行者,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要给予人们更多的人文关怀,让法律散发着人性的光芒。各类监督机制,也要努力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唯有如此,才能澄明玉宇,安邦定国。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当有一天,情分、情义、人情等都以正能量的方式,影响着我们的社会,影响着我们的时代时,这无疑就是社会之幸事,时代之幸事。

  文/张攀(牡丹江师范学院)

来源:红网

作者:张攀

编辑:夏熊飞 实习编辑 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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