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正祛邪”是祖国医学以愈病的治疗原则。如果把这个原则用到当今整顿干部队伍上,惩治腐败便有如“祛邪”,宣传先进个人就是“扶正”。
最近,笔者在“扶正”上吃了一个闭门羹。一位多年未见的同事,现任市政府某局的“一把手”,前不久在全国的一次会议上介绍过工作经验;另一位多年未见的同事,退休后,从新闻跨界音乐,戴上了 “家” 的“帽子”。出于曾经的职业,我很想“扶正”,拿起笔写篇新闻稿,宣传宣传他们的事迹,但都被他们以“低调做人”的理由拒绝了。
初听,从某种意义讲,觉得 “低调”点也好。因为你“被” 扶正出了名,有人会嫉妒。或许因你的过去有点先天不足,或许因你的未来也可能出现些小差错,因为高调,这些都可能会被人家用放大镜放大,借助新媒体,短时间传播到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国。试问,这些谁又承受得起?
但又想,如果人人都“低调”, 不敢“被” 扶正,等到一二十年或二三十年,“人去了另一个世界”以后才“被” 扶正,未免也是一种悲哀。
客观地说,不敢“被” 扶正,除了个人“低调做人”的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受“盖棺定论”的限制,媒体没有形成宣传“活”的先进典型的舆论氛围。再就是,这与相关部门对嫉妒先进、诬陷先进等行为的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也有很大关系。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为了打造过硬的干部队伍,从组织上讲,既要“祛邪”,又要加大“扶正”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各种类型、各个层次“活”的先进典型。从个人上讲,也要敢于“被”扶正。
文/郑赞朴
来源:红网
作者:郑赞朴
编辑: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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