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很少有人知道,在我们的周围有一个似乎有些神秘的群体:他们中有的身体健康,却以身“试药”,换取每月数千甚至上万元的报酬;有的身患重病、经济拮据,为了多一份生的希望,从而成为新药试验的“小白鼠”。(12月19日《新京报》)
新药必须经过基础研究、动物试验和人体临床试验等规定程序后才能上市,也就是说,每一种新药在投放市场前,都必须经过多名健康人受试,这种受试被称为临床药物试验。而对于国内许多参加受试的人来说,就只有“试验”这两个简单的字,大多数人选择参加试验的目的也非常简单:来钱快。这也是导致我国目前药物临床试验市场混乱,管理困难的重要原因。为了高额的金钱利益回报,许多人走上了“以身试药”的路子,有些人甚至会为了获得药物试验的机会而在体检时造假。
因为药物投入市场必须要经过人体临床试验这一关,许多临床试验单位为了达到受试者人数要求,在实践中花样百出,并没有尊重,甚至侵犯受试者的知情权,隐瞒药物风险性、解释不清或只达成口头知情同意等,导致试药人与院方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形同虚设,有些受试者甚至不知道自己服下的药究竟会多久才能代谢出体外,会不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潜在健康危害。
“很丢人,只有没本事的才会做试验。”许多受试者并不了解药物临床试验的重要性,除了知道这是一条挣钱的途径之外,对受试的认知度几乎为零。在试验方信息不透明公开的条件下,药物临床试验更难被正名。可以说,在这种社会和舆论环境之下,参加药物临床试验,带给受试者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伤害,更是精神上的折磨。
药物临床试验是推动人类健康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手段,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少数人攫取利益或者转移责任的借口。据统计,国外研究一个新药从基础研究开始直到获得承认、生产上市,一般需要10年以上的时间,每个新药的平均开发费用约为3~5亿美元,而其中,所花的费用及时间70%以上是在临床研究上。而中国没有试药方面的专门法律,国内规范试药行为的只有一部《药物临床实验质量管理规范》,该规范并不具备强制作用,且临床药物试验前,也存在漏洞。
试想,如果将药物临床试验的重要性广而告之,提高人们的志愿意识;如果在尊重受试者知情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受试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的安全,投入更多的资金提高保障;如果能针对试验行为和试验机构出台更为严格的管控条例和措施;如果能从制度层面增强药物临床试验的科学性与合法、合理性。我相信,越来越多的机构、企业和受试者会逐渐走出“以身试药”就是“为钱涉险”的怪圈,以更加正确和负责任的态度,为人类健康做出贡献。
文/孔令晶
来源:红网
作者:孔令晶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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