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校外留宿”“严禁未婚同居”“严禁从事非法陪侍活动”……近日,有贵州凯里学院的学生把学校最近出台的校内“十条禁令”内容贴在了网上,引发了学生和网友的热议。(1月1日 澎湃新闻网)
不知从何时起,大学生成了备受社会关注的群体。一波又一波大学生受伤害的新闻不断涌现,大学生被贴上“易受伤害”的标签。出于对学生安全的考虑,高校“严禁未婚同居”“严禁外出留宿的”的管理条例应运而生。但这样的管理规定是否有用?我对此表示怀疑。
学生出事,家长闹事,许多学校更觉烦心,于是学校干脆一刀切,出台各种禁止条令,违反禁止条例的,将会受到开除学籍等严重处分。“严禁考试作弊”“严禁打架斗殴”等规定对学生来说合理且应当,但“严禁未婚同居”等条例对大学生来说却有待商榷。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情理和规范,本身就应该受到质疑。
高校出台“严禁未婚同居”等规定,显然是出于现实的考虑,认为大学生不具备对自己的安全负责的能力。诚然,近两年新闻报道中总是出现大学生堕胎、遇害等负面消息,但我们应该知道,有些只是个例,不能就此以偏概全,认为大学生就是非常无主见、无责任、无头脑的弱势群体、无知群体。若是带有这样的成见培养人才,那“大”学生永远都长不大。学校不能永远把学生当成被管理者和“小绵羊”,而应该尊重大学生作为成年人的选择。
再者,忽视学生的实际情况,一定程度上彰显管理的粗暴和无力。设立管理规定,不是为了管制学生,而是为了引导学生更好地学习和生活。“十严禁”冷若冰霜,未曾顾及学生的感受和实际情况,给其自身的实行添了堵,也难怪会招致大量反对声。
而问题的根本在于,即使出台了再严格的规定,如果不能响应学生的要求、不能促进学生的发展、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那么都将因而违背发展规律而难以实行。看到问题的实质所在,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比色厉内荏的管理条例好百倍千倍。真正地引导学生、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培养,对症下药,才是治标又治本的好方法。
若是为了防范过往新闻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大可从个人安全意识教育、性知识教育方面培养,再辅以一些必要的引导措施,如安全意识培训讲座、医务室发放免费安全套等。在措施上,如学生签字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要求学生家长签字等,明确各方的职责和角色,才能让学生更好地成长为一个“社会人”。
文/周妍希
来源:红网
作者:周妍希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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