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客栈老板猥亵女游客事件引起全民愤慨,当地警方日前已对吴某某实施了行政处罚。2月8日,大理才村村委发布“官方文件”,决定永久关闭该村的锦瑟里客栈,驱逐客栈老板吴某某。(2月10日《成都商报》)
继丽江快活林饭店殴人事件之后,大理客栈老板猥亵女游客事件再度火上“交油”,把旅游胜地云南推上了舆论浪尖。令人欣慰的是,当地警方还算应对及时,于2月7日对客栈老板吴某某实施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吴某某的行为令人不耻,也令人愤慨。这杯自酿自饮的苦酒,既是对他不当行为的惩罚,也是对他日后为人处世的警醒。当然,对所有意欲在夜色朦胧中寻求刺激的年轻人也是一记棒喝。
对于吴某某的行为,法律已经祭出了利剑,舆论已经吐足了口水,应该说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才村村委会又在背后“补了一刀”——宣布永久关闭锦瑟客栈并将吴某驱逐出村。
且不论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不具备行政处罚权无权驱逐公民,也且不论房屋租赁是市场行为村委会无权干涉商事主体行为,单论村委的集体决定,就已经陷入了道德僭越的思维。
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指出,群体就像睡眠的人,没有思考和推理能力,极易做出僭越的事情。吴某某虽然受到了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但在处罚期满后仍然有人身自由和公民的政治权利。这时村委会再以群体之名对吴某某进行驱逐,已经僭越了道德层面,已侵犯了吴某某的人身权利,于法无据于理悖理。
现实生活中,道德僭越的现象比比皆是,一个人犯了错误本应由法律进行惩罚,然而群体却往往越俎代庖,对他进行道德审判,甚至集体棒杀。
才村的补刀行为既违被法律法规,也涉嫌干预市场行为,同时陷入了道德僭越的漩涡,应当立即叫停。才村该做的是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使淳朴的民风不受到物质化的污染,给洱海留一片精神净土。
文/桂全宝
来源:红网
作者:桂全宝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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