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11月15日,安徽“滁新高速”颍上段发生了一起连环相撞交通事故。现场,颍上县广播电视台一女工作人员在受损车辆前,微笑摆拍引发网友热议。16日,记者从颍上县广播电视台获悉,该名工作人员已被解聘。(11月16日 澎湃新闻网)
对此,如果是站在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我可以天然地想到记者职业操守、底线缺失、毫无责任感等词汇,但如果是站在一个新闻专业学生的立场,我倒觉得从这名记者身上看到的是,目前在突发性事件或者灾难性报道当中,国内一些媒体新闻伦理和人文关怀意识的缺乏。
或许有人会认为,这名记者只是个例,没有必要以偏概全地认为所有记者都是如此。这点确实不假,然而,为何不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将这种“以偏概全”视为反求诸己或者引以为戒呢?
要知道,几乎每一次公共事件的讨论,都有它存在的意义,即便是对于一些鸡毛蒜皮的细节探查,依旧有它作为公共议题的价值。
首先,抛开身份和职业,在车祸现场即便不悲伤,但起码的对死亡的尊重必须要有,这是对一个人的底线要求。然而,在以往一些事故灾难现场,一部分记者却为了采访而采访,而忽视了生命的价值,或者是为了证明自己正在现场,在朋友或者一些社交平台骄傲地展示自己的“战果”。上述种种,虽谈不上普遍,但几乎每一次都让人看得颇为尴尬。
其次,记者行为举止不当可以纠正,可以通过解聘以示惩罚,怕就怕这样的惩罚无法常态化,以及在媒体从业人员培养和工作机制上,根本就没有将新闻伦理和职业素养的理念提上日程。很简单一个道理,如果这名记者在采访之前,或者是在从业之前,有好好地上过新闻伦理课,有那么认真地听过一些知识,我想,都不会轻易做出类似在车祸现场微笑自拍的举动。
而从这件是非分明的事上,普通人看到的是记者职业素养之类的问题,可作为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来说,类似的情况,想必应该不是第一次遇见,但绝对不能让其再次发生。比如,在2013年雅安地震中,某电视台一女记者就在地震现场,面带笑容地采访喝到救灾粥的学生,“你今天喝粥开心吗?”同样是事故灾难现场,在汶川地震中,面对一位在水泥板下埋了72小时的幸存者,一名电视记者拨通直播间的电话连线让他说话……也就是说,不管年份如何久远,不管时代如何改变,媒体从业人员对于新闻伦理的遵循都不会过时。
更重要的是,面对不期而至的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等,记者比普通人更应该坚守最基本的道德伦理要求。因为,你首先是作为一个人,然后才是记者。真实、客观地记录现场的同时,也应该具有悲天悯人的人文情怀,对死者的尊重,以及对生者的尊重,都应该被牢记于心。否则,在不幸之外,还有可能会给不幸的人,造成更大的伤害。
所以,解聘这名记者并不是此事的终点,消除它的负面影响,将其作为一个警示或者惩戒范本,才算是一种合理反思。对于一些即将从事媒体行业或者有志于此的人来讲,不要觉得这是小题大做,或许未来的某一天,你也将奔赴事故、灾难现场,到时希望你能汲取教训,恪守住新闻伦理的底线,没有能力可以学,但缺少了人文情感和对新闻伦理的尊重,后果将不堪设想。
文/宋潇(西南科技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宋潇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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